正文
【案例评析】
这是一起典型的经营者提供的商品不符合质量要求,消费者要求退换货的侵权案件。根据《消法》二十四条经营者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不符合质量要求的,消费者可以依照国家规定、当事人约定退货,或者要求经营者履行更换、修理等义务。
案例3 商家欺诈销售商品消费者维权获赔
【案情简介】
2016年5月13日,乐都区消费者王先生在乐都区某超市购物时,购买了一瓶正在促销的酱油,标签价格是5.8元,到收银台结账后发现,实际所买的酱油价是7.5元。他找到超市工作人员要求退回多付的1.7元,被工作人员拒绝。乐都区消费者协会调查发现,王先生投诉情况属实。经乐都区消费者协会调解,超市同意给消费者王先生500元的赔偿。
【案例评析】
这是一起典型的经营者欺诈消费者的侵权案件。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500元,为500元。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案例4 肉馅中有异物,罚!
【案情简介】
2016年12月底,伊女士在超市购得17.35元牛肉馅,食用时发现有异物(碎铁屑),遂投诉至消协。最终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食品安全法》的相关规定,超市给伊女士1017.35元的赔偿和检查食用含有异物食物后的所有检查费、停车费、过路费、误工费等2368元,合计3385.35元。
【案例评析】
律师提醒:在本案中,关键的问题是怎么保存证据的问题,本案中伊女士购买的是散装的牛肉馅,牛肉馅等散装的食品,在短期内很容易变质,这类食品发现有问题时,要及时处理,保存证据,及时投诉;在本案中,伊女士向消协投诉协调处理,不失为一种处理矛盾的很好渠道和方式;律师提醒证据的保存方式方法(仅供参考,因事而异)第一,对购买的小票、包装袋等证据进行收集;第二,发现食物中有异物时进行摄像、拍照;第三,对以上的食物进行冷冻处理,不让其变质;第四,有条件的情况,将以上食物证据公证的方式进行证据保全;第五,及时向相关部门投诉,申请相关部门进行检疫检验。
案例5 消费维权问题也可以找专家帮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