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交通协警的职能
《公安交通管理警务辅助人员管理规定》第五条:
勤务辅警可以在交通警察的带领或者监督下
承担下列辅助工作:(一)协助维护道路交通秩序,劝阻纠正交通违法行为、
采集交通违法信息
;
(二)协助维护交通事故现场秩序、安全,协助勘验现场,保护、清理事故现场,抢救受伤人员;(三)指导事故当事人快速处理财产损失交通事故;(四)协助监控、看管酒驾、毒驾等违法犯罪嫌疑人和交通肇事人员;(五)报告道路交通、治安情况和其他重要情况;(六)协助实施交通管制和路检路查;(七)协助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八)接受群众求助;(九)其他可由勤务辅警协助开展的工作。
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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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协警在民警的带领或者监督下,对违停车辆进行拍摄取证并张贴违法停车告知单,属于交通违法信息采集环节。交通违法信息采集完成后,将进入执法裁决环节,执法裁决环节必须由交通民警进行,交通协警无权对已采集的交通违法信息进行撤销。
2、阻碍执行职务行为
阻碍执行职务行为是指行为人采取吵闹、谩骂、无理纠缠、侮辱、围攻、拉扯、撕毁封条、拒不接受检查等方法,故意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执行职务的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规定: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阻碍人民警察依法执行职务的,从重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