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艾达·梅·布兰登·格拉德尼决定离开
1937年深秋,在密西西比州为庄园主做工的佃农艾达·梅与丈夫乔治决心离开。虽然庄园主埃德先生待他们还算不错,从不打骂他们,也基本不曾在年终结算时突然增加债务,但这年发生的一起突发事件让他们下定了离开的决心。1937年秋天的一个夜晚,庄园主埃德先生与一大群人带着铁链和猎枪疯狂地砸艾达·梅家单薄的门板。他们要求艾达·梅交出表弟乔·李,因为他偷了庄园主的火鸡。他们在屋里搜出乔·李,用拴猪的绳子反绑着他,把他带到几英里外的树林中,吊在树上,用铁链抽打,直把他打得血肉模糊,然后扔进监狱,不再过问。然而,乔·李是被冤枉的。因为第二天早晨,艾达·梅看到庄园主的火鸡从附近的树林游逛回来。可是他们悲哀地发现没有人关心真相,也不会有人向乔·李道歉。
乔·李事件只是促使艾达·梅夫妇离开的导火线,事实上,他们一直能够感受到南方社会中那些压迫黑人尊严的微妙的等级制度。自艾达·梅小时候起,她便感受到南方社会森严的等级制度对黑人人身安全和人格尊严的威胁。这种感受是从什么时候萌芽的呢?或许是在她六七岁时去铁匠家打磨犁刀,被铁匠的两个儿子倒挂在井上,她大声呼喊,却无人应答的时候;或许是在那个平日里对黑人友善的白人农民在周五喝醉酒后骑着老马、拿着猎枪向黑人居住区一边扫射,一边大骂“我要把你们都打死”的时候;或许是她帮助白人妇女朱莉·麦克莱夫人卖鸡蛋,却被白人妇女呵止“不许带那个黑鬼进来”的时候;又或许是每年年终结算站在庄园主埃德先生面前,战战兢兢地祈祷他不要克扣工资的时候。南方黑人总是努力在作为自由人和奴隶之间保持平衡。他们既不想表现得太过卑躬屈膝,进而丧失尊严,也不敢努力争取自己的独立自由,因为可能会丧命。过够了唾面自干的生活,艾达·梅夫妇终于下定决心离开。
1940年代:
乔治·斯旺森·斯塔林决定离开
1945年4月,佛罗里达州的水果采摘工乔治·斯旺森·斯塔林决定离开。事情的起因是乔治不满种植园主对采摘工人的克扣,趁二战期间劳动力稀缺之机,带领一群采摘工人与种植园主对抗,要求提高工人待遇。由于种植园主一时无法找到替代乔治等人的成熟采摘工,所以不得不向乔治妥协。虽然乔治领导的罢工运动获得了几次胜利,但他也因此被种植园主怀恨在心。种植园主既无法忍受工人们要求每采摘一箱水果多获得十美分报酬,更无法忍受这些原本逆来顺受的采摘工人开始有了自己的想法。于是,他们决心将以乔治为代表的罢工领导者带到布莱克沃特河岸的一处沼泽,动用私刑吊死他们。收到好心人报信的乔治·斯旺森·斯塔林为了活下来,选择前往纽约。
与艾达·梅一样,乔治·斯塔林在小时候就感受到了南方社会种族隔离制度带来的不平等。在尤斯蒂斯市中心买冰淇淋蛋卷的时候,作为黑人的乔治·斯塔林不被允许坐在柜台前。只要白人顾客进来,乔治·斯塔林就要退到一边,让白人顾客先买。店主有时会故意问自己的小猎犬:“你宁愿做一个黑鬼还是去死?”小狗会趴在地上翻过身去装死,引得店里所有白人捧腹大笑。每到这个时候,乔治·斯塔林都在想“我怎么才能把他们都杀光”。作为生活在南方的黑人,他很早便明白,对白人要尊敬地称呼先生、太太。虽然他对这些琐碎的礼节不屑一顾,但稍有不注意便会招致极大的危险。为了人身安全,为了有尊严地活着,乔治·斯塔林决心离开。
1950年代:
罗伯特·约瑟夫·珀欣·福斯特决定离开
1953年初,从医学院毕业的罗伯特·约瑟夫·珀欣·福斯特决定离开路易斯安那州,前往他心中的天堂——加利福尼亚。促使福斯特离开南方的直接原因主要有两个:一方面,身为亚特兰大大学校长克莱门特先生女婿的福斯特希望向岳父证明自身能力;另一方面,作为一名优秀的医生,福斯特希望施展抱负,然而南方的医院不允许黑人医生进入手术室。除了这两个直接原因之外,福斯特对个人尊严的追求也是他离开南方的重要原因。一想到离开南方后,他就再也不用像畜生围在饲料槽抢食那样从侧门取餐,再也不用被人从厨房里抓走,然后在另一个地方处以私刑。他可以穿自己喜欢的衣服,可以随心所欲地行动,可以成为自己想成为的那种人。在经过那些叼着鼻烟的种植园主身边时,他再也不用担心女儿的安全。他想知道那些专供给白人的水是什么滋味。他想在商店里试衣服,想坐在剧院里没有尿骚味的一侧座位上观看演出,想在医院而不是病人家的厨房里给病人做手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