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基于我们所研究的9家企业,反馈意见大类问题共计问询450个问题,分为规范性问题、信息披露问题、财务会计问题及其他问题,平均每家企业50个问题,其中以规范性问题、信息披露问题为主。
对反馈所涉及问题进行进一步细分,450个大问题下共计862个主要小问题,862个小问题被问及次数前二十名及占比如下表。
可以看出,对于IPO一些常规法律、财务问题,发审委反馈问题均有提及。
被问及次数最高的问题是历史沿革的合法合规性,证监会审核中重点关注股权转让过程中不能存在潜在的纠纷;其次,对于供应商的采购情况,证监会主要关注其集中度变化情况,是否存在关联关系;再次,对于公司存货的变动情况、跌价准备计提情况予以关注;其余,对于关联交易的必要性公允性、收入确认及计量、经销商的合作模式、核心技术情况、产权情况、社保情况、毛利率变动情况、期间费用与收入匹配性、主营业务及产品变化情况等都是证监会审核过程中重点关注问题。
(二)
行业特殊问题——医改政策影响
随着我国医药改革的深化,其对医药企业的影响是深远的,90%医药企业反馈问题中均会要求发行人说明相关领域医药改革政策对企业后续生产经营是否会有重大不利影响,虽然单独因为医改问题被否的企业尚不多见,但不可否认这是所有医药企业都要面对的一个问题。本文梳理了反馈中较多问及的医改政策供拟IPO企业参考。
1、药品定价政策改革(普华制药)
①政策依据:《关于印发推进药品价格改革意见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904号)、《关于加强药品市场价格行为监管的通知》(发改价[2015]930号)
②主要内容:我国从2015年6月1日起取消绝大部分药品政府定价,除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仍暂时由国家发展改革委实行最高出厂价格和最高零售价格管理外,对其他药品政府定价均予以取消,不再实行最高零售限价管理,按照分类管理原则,通过不同的方式由市场形成价格。
其中医保基金支付的药品,由医保部门会同有关部门拟定医保药品支付标准制定的程序、依据、方法等规则,探索建立引导药品价格合理形成的机制。
③对企业可能产生的影响:随着来药品价格改革政策的不断深入、药品采购机制的完善、医保控费作用的强化,药品市场化定价可能会对公司药品的价格带来较强的不确定性,压缩利润空间。
④普华制药相关反馈问题:结合国家发改委发布《关于印发推进药品价格改革意见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904号)的有关规定说明并披露该通知对发行人产品定价、生产经营和财务状况的影响。
2、药品招标政策改革(润弘制药)
①政策依据:《关于完善公立医院药品集中采购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5]7号)、《关于落实完善公立医院药品集中采购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卫药政发[2015]70号)
②主要内容:鼓励医院推行分类采购,对用量大、金额高的药品采取双信封竞标方法;对用量小、特殊专科以及低价药品,采取集中管理下的医院直接采购;对部分专利药品、独家生产药品,建立公开透明的价格谈判机制。加强药品购销合同管理,规范药品货款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