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3年)
一书的相关章节。为了方便初次接触这个话题的读者,我只概括最基本的情况。1948年,二十四岁的金庸刚刚入职《大公报》不久,就以“白香光”为笔名,翻译过两篇伦扬的小说,分别在9月和11月的《大公报》上连载。1952年6-7月,金庸以“温华篆”为笔名,一口气又翻译了三篇,刊登在《新晚报》上。其他几篇的翻译,大约完成于1950年到1952年之间。1956年4月,金庸选取自己翻译的伦扬七篇小说,合成一集,由香港的三育图书文具公司出版。这部译文集题为“最厉害的家伙”,正是取其中一篇小说的标题作为书名。广州出版社这次出版的《达蒙·鲁尼恩短篇小说选》,共收金庸翻译的十二篇伦扬的小说,将当年未收入《最厉害的家伙》一集的作品也都纳入。现在,我们可以很方便地将金庸的文学译著作系统、整体地阅读,既可以考较他的翻译功力,还可以推测这些1948-1952年之间完成的文学翻译,与他1955年开始的武侠创作之间是否会有一些隐秘的关联。
伦扬的成名作发表于1929年,即金庸翻译的《记者之妻》一篇(“Romance in the Roaring Forties”)。随后,伦扬在杂志上持续、大量发表带有个人鲜明特征的小说,在1930年代红极一时。很多小说在他生前就被拍成电影,即使在他去世后也继续受到追捧。1955年发行的著名歌舞片《红男绿女》(
Guys and Dolls
)由马龙·白兰度、弗兰克·辛纳特拉、简·西蒙斯等明星主演,主要情节就来自伦扬的小说《萨拉·布朗小姐的美好时光》(“The Idyll of Miss Sarah Brown”)。伦扬的最大贡献,就是以批量高质量的短篇小说打造出一个百老汇的江湖。在纽约的赌场、夜总会、酒吧、赛马场,游荡着形形色色的赌徒、劫匪、混混、舞女。他们是主流社会的边缘人,又是地下世界的核心圈。在大萧条的惨淡与动荡中,在道德和法律的模糊地带,这些生龙活虎、张牙舞爪的人物,在伦扬笔下,组成独属于1930年代纽约的天龙八部。
伦扬的文风自成一体,动词永远用现在时,仿佛过去时在英文中尚未发明。他的小说用词简单,大量使用俚语,只要多读几篇小说的原文,就可以总结出一些高频词的大概意思。比如,手枪总是the old equalizer,子弹是slug,钱是scratch或者“土豆”(potatoes),炸弹是“菠萝”(pineapple),责骂是“牛肉”(beef)。为了译出俚语的味道,金庸有时会启用粤语俚语,比如“瓜直”(死)、“孤寒”(吝啬)等,以拉近与香港读者的距离。我不懂粤语,对金庸使用粤语是否恰到好处,没有能力评论,只觉得用读者熟悉的方言来翻译纽约黑帮的俚语,是不错的选择。
金庸译笔之生动传神,令人敬佩。即使不读原文,也能品到原作的纽约韵味。小说《记者之妻》里面的一段武打场面,如果将人名换成中国名字,我会认为是从金庸小说中摘取的:
她伸出左手,似乎要打达夫的脸,达夫自然把头向后一仰。但沙波拉左手是假动作,达夫头向后仰,肚皮当然凸了出来,她就用右手在他肚皮上猛击一拳。我一生中看过许许多多拳击比赛,但像这次那样清脆有力、姿势美妙,确实见所未见,叹为观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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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对比了金庸的翻译和伦扬十二篇小说的原文,找到很多处上佳的译文。这里挑出三个例子,让读者了解一下金庸绝佳的译笔。
小说《超等大脚》(“A Very Honorable Man”)写一个马场经纪人名叫“大脚山姆”(Feet Samuels),交不起房租,又没钱交女友,于是铤而走险,决定将自己的尸体预售给一位医生。他先收钱,承诺一个月之后自杀、交货。这个荒诞的情节触发了后续的系列闹剧。大脚一开始寻找买家时,屡屡碰壁,因为多数人觉得他脑子有病,所以直接报警。最后,唯有一人因特殊原因,竟愿意做这笔生意,但只肯出价四百美元,远低于大脚一千美元的报价。大脚转述这位医生杀价的理由,英文是:It seems bodies are not worth much right now because there are so many on the market.(读者此处不妨先按下暂停键,自己试译此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