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陈默雷上任伊始,由死刑被改判无罪的吴西江家人乡邻敲锣打鼓,给法院送来一块百年老榆木做成的“大法官”牌匾,对此,陈默雷的理解是:把公平、公正还给公民,这本该是天经地义的事,理所当然应该得到。而现在,老百姓把理应得到的东西看成了恩赐,看成了施舍。实事求是地说,应该是我们法院,整个司法部门到吴西江家里登门道歉,而不应该是让人家敲锣打鼓到我们法院来致谢,来送匾。这块匾,说明老百姓仍然把法院看成衙门,看成青天大老爷了。严格讲来,这种事不该发生在一个法治社会、文明时代。所以,从这块匾上,我想到了两点,一是我们的司法实践的确来不得半点纰漏;二是公民维护自身权益的法律意识还有待于普及与提高。因此,匾收下了,但挂还是不挂,为什么挂,挂在哪里,什么时候挂,还没有完全想清楚。
还有一个情节,也让我深受触动,陈默雷对初任审判长的郑小泉这样说:这桩诉讼案的当事人,一方是农民,一方是县政府。也就是说,一方是最底层的老百姓,一方是掌握实权的权力机构。我从不怀疑,你在审判过程中会向权力妥协,对权力机构表现出媚从和依附,从而使本案的判决失去公正。……我现在的忧虑来自相反的一面。我怕你过分夸大了对底层百姓的情感,过分强调自己的民间立场,把不适当的同情和怜悯也加入到这种情感当中,从而以浅薄的人民性引导整个审判工作。如果是这样,审判在失去公正的同时,还会把正常的判决变成情感的施舍。我之所以这样强调,原因有两个方面,第一,农民和县政府不是一个对立系统。金城县人民政府是人民的政府,是凭借人民的意志选举出来的自己的政府,切不可因为一桩具体案件把人民和人民政府这两个一体化的概念对立起来;第二,农民也好,政府也好,作为本案当事人,在法庭上拥有平等地位。平等就意味着权利、责任、义务的对等。法官要借助于科学和理性来公正审判,切不可有任何情感的偏袒和倾斜。为什么单单对你提出这个问题?因为你是八十年代末的北大毕业生。与我这七七级大学生比,你们可能思维更活跃,知识面更宽广,但我惟恐哪怕是一丝一毫的情感浮躁,都会使脚踏实地的审判工作出现偏差,使公正的判决失之毫厘,谬以千里。
人民性,这是一个特别触动我的词汇。对我来讲,这又不仅仅只是一个概念,它是我的一种规定,一种身份。读了越来越多的书,经历了越来越多的事,积累了越来越多的思考,我更加坚定:坚持人民性的立场必然是在坚持知识分子的立场。这中间包含着身份的确认,也包含着我日益追求的善良和慈悲。
几次交锋,郑晓泉这位桀骜不驯的北大才子终于认可陈默雷的领导能力时,他对陈默雷说,要是有一副年轻人的身躯,再有一个陈院长这么成熟头脑,就算活出来了。
当时,陈默雷意味深长地回应了这么一番话:成熟是个贬义词还是褒义词?你不知道,有时候一个人一旦成熟起来,有多么可悲,又有多么可怕!我可能能把这个院长当下来,尽量当得称职一点,可我不数保证我坐到审判长的椅子上会比你做得更好。我为什么让你坐下,坐在这把椅子上?我不希望你去刻意地学什么所谓的成熟。往这儿一坐,你就是你,你就是法律的化身。枝枝蔓蔓,沟沟坎坎,前有狼后有虎,七大姑八大姨,对你来说,脑子要保持一片空白,越空白越好,越一张白纸越好。用句外国人的口头禅,那就是let it be!郑小泉笑了,说在北大,我们把这话翻译成:去他妈的!
时至今天,锦旗牌匾、大楼大官、改革改变,这些司空见惯的存在,对于我们司法者的角色思维来说,究竟能有多少思索意识呢?而,关于人民性的概念,职业价值观的感性阐述,这些年来,来来往往,有谁以这样的影响出现在我们身边吗?我是没有。
法官林子涵在剧中是一个重要角色,知识背景设定为法国留学,学成归来担任刑事审判庭副庭长、庭长,并与剧中的哲学出身的商人方正发生一段浪漫深刻的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