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益友语林|专利权被无效了,已付的专利侵权赔偿金可以请求返还吗?​

知产宝  · 公众号  · 知识产权  · 2017-04-27 18: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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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4月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对该专利侵权案件作出终审判决,认定被告侵权成立,并判决A公司向B公司支付专利侵权赔偿金共50万元。2016年8月,专利复审委员会宣告该专利无效,B公司对无效决定不服,向北京知识产权法院起诉,2016年12月,北京知识产权法院维持专利复审委员会决定,无效决定效力最终确定。在接收到无效决定时,A公司已经执行了20万元,现在A公司觉得B公司的专利已经被无效了,请求B公司退还A公司向B公司支付的20万元。


那么,B公司是否应向A公司退还其已经向B公司支付的20万元呢?


专利法第47条规定,宣告无效的专利权视为自始即不存在。专利权自始即不存在,也即, A公司没有了侵犯专利权的依据,实质上,B公司自始不具有该专利权,A公司也不可能存在侵权行为,按照一般民法原则,被宣告无效的专利权的权利人(即B公司)因行使专利权获得利益属于不当得利,既然被宣告无效的专利权视为自始即不存在,则专利权人应当将不当得利返还相对人(即A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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