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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干货】襄阳庞公大桥PPP项目案例分析

金融法视界  · 公众号  · 金融  · 2017-04-22 19:53

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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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项目运作



(一)PPP运作方式


本项目PPP运作方式为BOT(建设-运营-移交)。由襄阳市指定政府出资人与社会投资者共同出资设立项目公司,襄阳市城乡建设委员会与项目公司签立《PPP项目合同》,约定在PPP合作期内由项目公司负责本项目的投资、融资、建设及运维;项目公司通过获取政府付费形成的经营收入获得合理的投资回报。本项目PPP合作期结束后将项目公司所有资产无偿移交给襄阳市人民政府或其指定的相关部门。本项目PPP运作方式见下图所示:

项目PPP运作方式


(二)项目投融资结构


项目总投资估算为13亿元,项目公司注册资本为3.26亿元(项目投资总额25%),其中政府方出资20%,中标社会资本出资80%。在发布中标通知书后30工作日内,中标社会投资者完成项目公司注册,注册资本可分批到位,一期股东到位资金不低于17000万元,其它按照工程进度及融资要求进行安排在注册后18个月内全部到账。

本项目建设过程中的除注册资本外的剩余资金缺口主要由社会资本方负责筹集,可通过银行贷款、股东借款、其它金融机构融资等方式完成。本项目优先选用政策性银行贷款、银团贷款,政府保留对于融资利率的监管权,保障本项目使用利率水平最优惠的融资贷款方式。


(三)回报机制


本项目建设内容主要为桥梁、道路等市政性基础设施。项目公司的经营收入主要来源于政府支付可用性(符合验收标准的公共产品)付费、运维绩效付费。

本项目采用融资和施工一体化招标,社会资本除与政府指定出资代表合资设立项目公司外,还为项目公司提供施工总承包服务。本项目社会资本的投资回报是综合回报(包括投资收益和施工利润),政府方需在进行详细测算分析的基础上,结合投资人市场状况,确定本项目的自有资金内部收益率限价,并通过市场竞价选择社会资本,实现政府与社会资本的双赢。政府方每三年启动对本项目收益水平的核查,当项目公司自成立以来的平均净资产收益率超过投标时确定的自有资金内部收益率的10%时,超出部分的项目公司收益将冲抵未来政府付费金额。


(四)项目合同体系


本项目合同体系主要包括PPP项目合同、股东合同、融资合同、工程承包合同、运营服务合同、原料供应合同、产品采购合同和保险合同等,PPP项目合同是其中最核心的法律文件。本项目关键在于《PPP项目合同》、《股东合同》、《施工总承包合同》及附属合同的拟定、审批及签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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