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身心健康,热爱高等教育事业,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应聘初级岗位的人员年龄应在40周岁以下(1976年5月24日以后出生),应聘中级岗位的人员年龄应在45周岁以下(1971年5月24日以后出生);
5、符合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其他相关条件。
(二)岗位条件
具体岗位条件详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1)。
(三)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以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应聘人员不能报考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岗位。
(一)公布招聘信息
通过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www.sdhrss.gov.cn)和青岛理工大学人事处网站(http://www.rshch.qtech.edu.cn)面向社会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信息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
教师和教辅岗位应聘人员如实填写《青岛理工大学应聘人员信息登记表》(附件2,以“岗位名称+姓名+高校人才网”命名,如“教师1张敏高校人才网”)和《青岛理工大学应聘人员情况汇总表》(附件4,填写后以“岗位名称+姓名”命名,如“教师1张敏”),
并发送到[email protected]
邮箱;辅导员岗位应聘人员如实填写《青岛理工大学应聘辅导员报名表》(附件3)和《青岛理工大学应聘人员情况汇总表》(附件4,命名方式同上),并发送到
[email protected]
邮箱)。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报名结束后,对应聘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原则上取消招聘岗位;计划招聘2人以上的,按规定比例相应核减计划。
2、资格审查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经过初审,符合招聘要求的人员名单将在青岛理工大学人事处网站公布,同时还将公布提交证明材料的时间、地点及笔试有关事宜。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应聘人员,视为弃权。经审查不具备应聘条件的,取消其考试资格。
证明材料主要包括:(1)国家承认的学历和学位证书、专业资格证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聘的,提交就业推荐表,能够正常毕业,并于2017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3)海外留学人员应聘的,提交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4)在职人员应聘的,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5)应聘辅导员岗位需提交由所在党组织开具的中共党员证明材料;硕士研究生还需提供主要学生干部证明等材料,主要学生干部指在本科和研究生阶段担任过班长、团支书及学生会正部长级及以上职务。
(三)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