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2-
那是前年的事了,一个姓王的老板找到他,说有一批东西需要他做,表弟知道对方是个有钱的老板,很高兴地接下了。
前几次合作,都没什么问题,于是,信任渐渐产生,也不要求对方付定金什么的。
可是最后一次的一万多费用,对方就是迟迟不给,不是说今天没空,就是明天有事,不是今天忘了,就是明天不方便。
转眼,一两年都过去了,表弟早催晚催,奈何对方就是无动于衷,最令他生气的是,若对方真的经济吃紧,他也会理解,毕竟谁都有起有落。
可是这位王老板上上个月才买了套别墅,上个月才换了一辆两百多万的新车,根本就不是没钱,只是赖着不想给而已。
表弟心中气愤,却也只能好声好气地慢慢追讨,至于能不能要回来,那就看天意了。
若在我二十几岁时,我一定会说,告他啊,用法律来维护自己的权益,欠债还钱,天经地义,然而现在,我不会再这样说,我懂他的顾忌。
曾经看到过另一个相似的例子。
在老家不远处,有一户人家,两兄弟,哥哥无能并有很多陋习,比如赌博、挥霍。
而弟弟很能干,年纪轻轻就有了自己的企业,身家不菲,弟弟成功后,很想拉着哥哥一起过上好日子。
于是,在最繁华的地段,买下六个商铺,交给哥哥打理,所有的租金全部送给哥哥一家过日子,每年200万左右,希望哥哥能拿这钱做点自己的生意。
然而,哥哥每年拿着200万,挥霍得更加开心,不是自己辛苦赚的钱,丝毫不觉得心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