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另外一次,中国方面组织了我们去远地的一个城镇参观,全天的节目都有安排,只有下午有两个小时是自由活动。因此,本来不一定要在一起的人,也只得三五成群地在街上闲逛。我恰好和两个比较年长的美国研究生在一起。当路过一家百货商店时,我想起来要买一点儿东西。其中一个就对我说:“在前面的街上再见吧!”两个人就先走了。
人海茫茫,“在前面的街上见”,自然就是分道扬镳的意思。
然而,像这样如出一辙的行为和措辞,我们不得不说是美国文化的“深层结构”在作祟。对中国人来说,这样的表现是很不够“人情味”的。如果中国人三五成群地外出——事实上,这是常态——其中一二人必须在某处多逗留一点儿时光,其他人就会在一起聊聊天等待,而不会觉得这是浪费时光。
但是,
一般的美国人对个人能够支配的时间是很重视的
,认为必须将它用在对个人有生产性的事情之上,至于过度地将自己浸溶在人际关系中,则往往被认为是没有生产性的。
而且,
一般美国人以不在感情上过分依赖别人为佳
,因此不以“落单”“掉队”或“脱离群众”为个人的悲剧。将另外一个撇下,也并不认为是不够朋友之举,而只不过是让自己有更大的行动自由,也让对方有更大的行动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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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中国人之间,我们却常会发现如下的情形:一个人想去一个地方,但是却不想自己单独去,遂怂恿另外一个人陪同一起去,本来已经讲好的,但是到后来另外一人改变了主意,结果原先那一个人也打消了去意。
在美国,我也看到这类情形:当其他外籍人士请一个中国人来家中做客时,这个中国人就将自己最好的朋友也拖去;或者,当外国人请一对中国夫妇至家中吃饭时,后者遂要求将与自己最要好的另一对中国夫妇也一同请来。
中国人这种只有躲在自己人堆中才有安全感的做法,往往使主人失去选择的余地。
对西方人来说,这种情形往往是没有“个性”的表现。有时,下意识地为了证明自己的个性,他们遂单独一人去行动。当我在大陆时,我所在的那一所大学当局常为留学生举办一些团体旅行。但是,却常常出现这样的情形:一些西方人不愿跟大家一起去,宁愿单独一人在同一个时间去同一个地点,也有人与大伙旅行了一半,途中分手,一个人去他(她)要去的地方。至于跟大队去的西方学生,到了目的地后,往往也是各散东西,不愿意被纳入别人安排的程序表,也不愿意跟其他人在一起。因此,中国方面的安排常为西方人的缺乏合群性而受到干扰。
新教文化提倡的是个人得救,亦即是认为每一个不同的个人都必须自寻最适合自己的得救之路
,不能被世俗关系所连累。当初,这个清晰明朗的“自我”仍需面对上帝与社群的。当上帝的观念逐渐模糊,社群也趋于瓦解以后,这种文化设计就导致了各人的分途发展,而每一个个人都认为:只有单独行动,才能将个性发挥得淋漓尽致。这个倾向,在美国人身上比其他西方人更为严重。因此,“谁单独旅行就会行走得最快”(He who travels alone travels the fastest.)这一个信念,在日常生活的具体行动中很形象地表现了出来,对具有加尔文教背景的美国人来说,是不足为奇的。
因此,美国是一个十分冷酷的社会,也是一个只适合强者生存的社会。在这样的一个社会中,性格软弱的,感情上过分依赖别人的,都有趋于精神病态的倾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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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美国时发现,有一些年轻的美国人是专门找香港留学生交朋友的。其中有的是为了学习广东话,但有的却是因为在本国人中找不到朋友。例如,有一个美国人,因为从小家庭对他过分照顾,养成了他在感情上过分依赖别人的习惯,因此就常常去找人或打电话给人,而且总是愁眉苦脸、要人同情的样子。结果,他的同胞对他都是“敬鬼神而远之”。他转向香港人中找朋友,却没有遭到拒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