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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日下班后,吴女士到复印店拿快递时,发现自己的快递不见了。复印店的员工和吴女士将店里的快递找了好几遍,仍然没有找到。吴女士给快递员打电话,快递员确认确实将快递放到了复印店。“快递的物品是我出国要穿的运动鞋,价值将近700元。”吴女士要求复印店赔偿,但是,复印店却称没有赔偿义务。
随着网购的流行,大家网购的物品越来越多,可快递送到小区了,业主不在家怎么办?不少快递公司的做法是将物品送至小区的物业处或者附近的代收点。在这种情况下,一旦快递丢失该由谁承担责任呢?律师张建华表示,这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
我国并没有相关法律规定小区门卫或者物业管理部门有代收快递包裹的义务,签收快递包裹是收件人自己的事情,和其他人无关。除非在小区的物业管理协议上标注有此项服务。如果业主有这类需求,物业公司也同意代收的情况下,双方应就快递如何代收、如何认定责任等问题进行协商,并签订协议,以免出现纠纷后责任难以界定的情况。
从快递公司的层面来说,快递单上写明了签收人,就该由签收人亲自签收包裹。
如果快递员没征得签收人同意,就将包裹交由别人代收,应视其未尽到送件义务,因此导致的包裹丢失、物品损坏等问题,由快递公司负责。
从物业公司的层面来说,物业公司代收快递包裹,与业主之间应该是一种委托关系,如果业主没有授权给物业公司,物业代为签收包裹,那就应该尽到保管义务;
如果物业公司在业主同意的情况下代收包裹,如果包裹出现问题,业主自己也要负一定的责任。
还有很多情况下,小区便利店或者复印店也会经营快递代收业务。这种情况下,责任如何划分呢?
张建华表示,
这主要看代收点是否为有偿服务。
如果代收点无偿代收,则与收件人之间属于无偿委托合同。因代收点的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给委托人造成损失的,委托人可以要求赔偿损失。但是,如果没有足够证据证明代收点存在故意或重大过失,损失只能由收件人自己承担。
如果收件人同意并认可将快递有偿指定存放在代收点,那么代收点在快递代收及保存期间,有承担保管好包裹不遗失、损坏的责任。如果发生遗失或损坏,则需要按照货物价值进行协商赔偿。这样一来,吴女士的损失,复印店应该有赔偿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