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典型意义】
本案中的两名未成年人因遭受家庭暴力,童年生活蒙上阴影。乐清法院依托“法护家安”集成应用实现“最有利于未成年”原则落地落细,法官通过“反家暴人身保护”模块快速响应人身安全保护令申请,实现暴力阻断;通过“家事审判”模块全面调用历史案件信息,在离婚纠纷处理中充分尊重未成年人本人意愿,妥善处理抚养问题,使未成年人远离不良家庭环境;通过“未成年人关爱保护”模块为涉案未成年人自动建档,充分发挥数字化应用资源重组、信息互通的优势,协同多部门力量实现长效守护,最大限度治愈未成年人童年创伤。
委托监护助力留守不失守 协同探望保障离婚不离爱
——尹某诉林某离婚纠纷一案
尹某和林某均系聋哑人,双方婚后育有一子林小某。因尹某、林某长期外出务工且存在表达障碍,林小某出生后一直跟随外祖父母在外省生活。2019年,林某经人介绍出国工作,与尹某开始长期分居。2024年5月,尹某起诉离婚。
【裁判结果】
法院依托人民法院在线服务平台组织林某与尹某通过文字实时交流、线上调解,最终促成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并依法予以确认:双方自愿离婚,林小某由林某抚养,尹某支付抚养费、享有探望权。
【职能延伸】
案件审理中,龙港法院向尹某和林某发放“关爱未成年人提示卡”,作出家庭教育指导令责令双方接受家庭教育指导,督促双方共同承担未成年子女抚养教育责任。为使林小某获得更优教育资源,双方一致同意离婚后由林某抚养子女,但林某因工作原因短期内无法回国,林某父母自愿在林某回国前代为抚养林小某。经评估,林某父母有稳定居所和正当职业,无不良嗜好,具备代为抚养监护能力。为压实林某监护职责,确保林小某与祖父母共同生活期间得到妥善监护,龙港法院引导林某与其父母签订《委托监护协议》及《承诺书》,明确由祖父母负责照料林小某学习生活、健康安全并定期向林某告知监护情况,林某承认其父母因履行监护职责实施的一切法律行为效力,并承担相应法律后果。为确保林小某能切实感受到父母关爱,龙港法院依托“易探帮”探望权行使机制为林小某建立家庭档案,指导、督促父母双方通过“e探帮”数字平台进行远程探望,又为林小某邀请手语志愿者全程陪同、实时翻译,确保探望时能够有效沟通。回访发现,林小某学习生活状态良好,并学习了部分手语词汇,可以自行与父母简单交流,离婚后尹某及其父母也数次来浙探望林小某,氛围和睦融洽。
【典型意义】
本案集中了父母离异、儿童长期留守、因聋哑造成亲子沟通障碍等多个未成年人权益保护难点,龙港法院充分发挥审判智慧,一方面通过委托监护协议压实直接抚养一方的监护职责,避免形成监护“空窗期”,另一方面通过“e探帮”数字应用平台打破地域限制,使探望权从“物理空间依赖”转向“数字权利实现”,同时配备手语志愿者全程陪同翻译,破解沟通难题,是人民法院践行“最有利于未成年人”原则的生动实践。
协同打破债务僵局 温情守护困境少年
——方某某个人债务集中清理一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