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我相信,生命和历史都不具有一种终极的意义,它使每个人的生活都有意义或又使每个人的痛苦成为理所当然的事。考虑到扰乱人的生存的矛盾和软弱性时,这样一种看法便显得十分幼稚了,即人寻求一种"绝对",正是这种绝对才使人对确定性产生了幻想,摆脱了冲突、怀疑和责任心。然而,上帝并不会披着神学、哲学或历史的外衣来拯救或谴责人类。只有人才能找到生活的目的以及实现这一目的的手段。虽然,人不能找到拯救的最终的或绝对的答案,但是,人能努力争取达到经验的这一强度、深度和明晰性,这一经验使他获得丢掉幻想而生活的力量,使他获得自由的力量。
我相信,没有人能通过为别人作出选择而"拯救"了别人。一个人能为别人所作的就是真诚地、友好地向他表明各种各样的选择,而不带有任何感情色彩或幻想。与真实的选择相冲突能激起一个人内含的一切能量,并使他选择生,而反对死。如果他不能选择生的话,那么就没有人能向他注入生命。
我相信,有两种途径可以达到善的选择。一是责任和对道德律令的服从。这条途径是有效的。但是,我们必须认识到,几千年内,只有少数人才能做到(基督教的)十诫。许多人犯了罪,他们的罪行被那些颁布命令的权威人士所揭示。另一条途径乃是产生一种从善的幸福感。我所说的幸福感,并不是指边沁主义或弗洛伊德所说的快乐。我指的是崇高的存在,从中可以肯定我自己的权利和同一性。
我相信,教育意味着使青年人能了解到人类最优秀的遗产。但是,大部分遗产是用语言表达的,只有当这些语言在一个教师和社会的实践及其结构中成为现实的时候,这一遗产才是有效的。思想只有活生生地物质化的时候才能影响人;永远仅停留在字里行间的思想只能改变语言本身。
我相信人的完美性,这种完美性意味着人能够实现自己的目标,当然,这并不是说人必须要实现这个目标。如果一个人不选择生,不成长起来的话,他就必然要毁灭,必然要成为一具活着的僵尸。罪恶、自我的丧失与善和生命力一样,都是真实的,然而,这些只是人的第二潜在性,如果人不选择实现他的首要的潜在性的话。
我相信,人天生是一个圣人或一个罪犯,这仅仅是一个偶然的现象。许多人都有善和恶的倾向,尽管对这些倾向的侧重点因人而异。因此,我们的命运大都是由那些影响所决定的,这些影响改变和形成那些被给予的倾向。家庭是最重要的影响。不过,家庭本身主要还是社会的一个代理人,是一个社会想把那些价值和规范强加于其成员们身上的传送带。因此,个人发展的最重要的因素乃是人所诞生的社会的结构和价值。 "
我相信,社会既有促进的作用、又有阻碍的作用。人只有在与他人的合作中,在工作的过程中,才能发展自己的力量,人也只有在历史的过程中才能创造自己。
但是,至今许多社会只为少数人的目的服务,这些少数人也只想利用大多数人,其目的则是为了阻止人们发展自己的力量,因此,他们不得不使用自己的权力来愚弄和威胁大多数人(因而,也间接地愚弄了他们自己)。由于这个原因,社会通常且是与人性、与对每一个人都有效的普遍规范相冲突的。只有当社会的目的与人类的目的相一致的时候,社会也就不再使人残缺,不再出现罪恶了。
我相信,每一个人都体现着人性。虽然,我们在智力、健康、才能各方面有所不同,但我们都是人。我们都是圣人、罪犯、成年人和儿童,谁也不是谁的上级或法官。我们都由于释迦牟尼而觉醒,都由于基督而受苦,都由于成吉思汗、斯大林和希特勒而遭到杀害和抢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