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徐矿集团及其新疆公司不顾赛尔能源公司所属各矿井的系统缺陷和安全欠账,盲目下达利润指标;
赛尔能源公司为完成利润考核指标,对核定生产能力为95万吨/年的赛尔三矿违规下达年产120万吨的生产任务;
该矿采取延长生产作业时间、增加单班作业人数、制定超产奖励刺激措施、超量开采保护煤柱等方法,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组织生产;
公司管理层级多,上级公司更多关注生产经营,对安全生产疏于监督管理,安全管理力度层层衰减。
三是弄虚作假,蓄意隐瞒重大隐患,逃避安全监管。
赛尔三矿使用真假两套火区位置关系图、瓦斯检查手册及台账、密闭管理台账、密闭检查记录,并故意改变甲烷传感器悬挂位置、破坏传感器供电、使监控系统数据无法上传,蓄意掩盖瓦斯超限、采空区发火等重大隐患和安全风险。
四是部分煤矿企业忽视汛期后水害防治工作。
地下水、老空水在汛期接受大量补给后,水位会在第四季度发生滞后上升,造成顶底板含水层的水压增大、老空区水量增加,加之汛期过后一些煤矿产生松懈思想,在采掘任务重的情况下,“三专两探一撤”措施往往得不到有效落实,矿井透水风险增大。
五是矿山救护队严重违反《矿山救护规程》。
陕西陕煤彬长矿业有限公司救援中心管理混乱,领导违章指挥,违反进入灾区的救护队员不得少于6人的规定,仅安排3名救护队员进入探查区域;
未落实携带备用呼吸器等最低限度技术装备的规定;
未落实进入灾区前必须检查氧气呼吸器的要求。
出动的12名救护指战员仅携带10台正压呼吸器,且氧气压力不足。
六是国有煤矿安全管理滑坡。
4起事故均发生在国有煤矿,反映出部分国有煤矿在技术管理、专业人才、安全保障等方面存在突出问题。
有的煤矿甚至为了追求产量、进尺,在明知瓦斯、冲击地压等灾害治理不到位的情况下,冒险蛮干,最终酿成事故。
二、扎实做好当前煤矿安全生产工作
第四季度历来是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高发期、多发期,近年来发生了多起重特大事故和涉险事故,造成了重大人员伤亡和恶劣社会影响。
为坚决遏制当前事故多发势头,现提出以下要求:
(一)压实煤矿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抓好问题整改,严厉打击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生产等违法违规行为。
近期,国家煤矿安监局对14个产煤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开展了煤矿安全生产综合督查,查处了一大批隐患和问题,列出了问题清单,向有关地方进行了通报。
相关省级煤矿安全监管监察部门要将督查情况及时向政府分管领导报告,研究整改措施,督促限期整改,逐一对账销号。
各地要针对第四季度煤矿安全生产特点,严厉打击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等违法违规行为,对向煤矿违规下达利润和产量指标的部门和集团公司,要严肃追究责任;
要持续加大执法力度,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煤矿,该停产的坚决停产、该处罚的坚决处罚,涉嫌犯罪的坚决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对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煤矿要进行约谈、通报、曝光,实施联合惩戒措施。
(二)强化煤矿水、火、瓦斯、冲击地压等重大灾害防治措施落实。
煤矿企业要认真落实瓦斯治理各项措施,严格落实瓦斯“零超限”、煤层“零突出”目标管理制度,狠抓瓦斯等级鉴定、区域防突措施落实、安全监控系统升级改造工作,加强低瓦斯矿井、小煤矿、整合退出煤矿通风瓦斯管理,严防瓦斯事故。
坚决克服汛期过后水害防治可以松一松、缓一缓的松懈麻痹思想,严格落实“三专两探一撤”水害防治措施。
严格对照《防治煤矿冲击地压细则》等相关规定,抓好措施落实,严格执行冲击危险区域限员管理制度和限制多工序平行作业。
强化火区管理,采取灌浆、注氮等综合防灭火措施,防止自然发火。
同时,要严格井下密闭施工和管理工作,在密闭建造、维护、启封等环节,要制定和落实严格的风险管控措施,矿山救护队进入密闭区探查、排放瓦斯、密闭墙施工要严格执行矿山救护规程相关规定。
(三)进一步加强技术管理和现场安全管理。
各煤矿企业要建立健全以总工程师为首的技术管理体系,赋予和落实总工程师在技术管理、一通三防、水害防治、冲击地压防治等方面的决策权、指挥权、资金使用权。
强化对井下动火作业、工作面放炮、排放瓦斯、石门揭煤、探放水、巷道贯通、密闭启封等高风险作业和罐笼提升、斜井人车运输等重要环节、设备的管控,严格执行安全规程、操作规程和作业规程的相关要求。
(四)国有煤矿要做落实主体责任的表率。
国有煤矿企业集团和煤矿负责人要举一反三,深刻吸取事故教训,深刻反思工作中的问题和不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