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招聘计划
(一)高层次人才需求计划
备注:学科带头人年龄原则上不超过52周岁;教授年龄不超过50周岁;博士年龄不超过40周岁, 具有副教授资格或企业行业经历的可适当放宽。
(二)教师需求计划
备注:
1.年龄一般不超过30周岁,具有企业行业经历的年龄可适当放宽。
2.有专业实践经历且具有相关专业高级职称者,学历可放宽至本科,年龄不超过35周岁。
3.985高校、211高校以及教育部直属高校或相关专业院校毕业的研究生及有行业企业实
践者原则上优先考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