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国家艺术基金为什么设立青年艺术创作人才资助项目?
青年是艺术创作的生力军,是艺术事业繁荣发展的根基。
党和国家高度重视青年艺术创作人才培养工作,《中共中央关于繁荣发展社会主义文艺的意见》指出,“加大国内文化艺术领军人才和青年拔尖人才培养支持力度”。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特别是关于文艺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艺术基金借鉴其他同类政府基金的做法,将培育青年艺术创作人才作为重要工作之一,专门设立了青年艺术创作人才资助项目。
青年艺术创作人才项目设立四年来,申报数量持续增长。2017年,艺术基金受理申报青年艺术创作人才项目2538项,较2016年,同比增加936项,增幅58%,较2015年和2014年分别增长75%、204%,说明艺术基金资助有效激发了广大青年的创作热情,也反映出青年人才希望获得社会支持的迫切性。同时,从近四年获得立项资助的青年艺术人才结构看,既有在文艺院团、文博机构、高等院校等辛勤创作的业务骨干,也有在社会上独立打拼、默默耕耘的青年才俊,艺术基金在进一步挖掘有潜力的青年艺术人才,激发创作热情,促进青年艺术人才成长等方面效果明显。
二、青年艺术创作人才资助项目的资助范围是什么?
青年艺术创作人才的资助范围包括戏剧、曲艺编剧创作人才,音乐作曲创作人才,舞蹈、舞剧编导人才,美术、书法、摄影创作人才,工艺美术创作人才。申报项目应是在获得艺术基金立项资助,完成立项签约后实施,且能够在2018年12月31日前按要求完成结项验收的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