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观点总结
宜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布了一系列重磅消息,旨在促进宜兴市商品住房消费和保障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这些政策措施包括:促进土地有序出让开发,支持高品质住宅建设销售,暂停商品住房价格备案,实施人才“购房券”补贴,延续老年人家庭购房补贴,提供“卖旧买新”契税补贴,拓宽征收房票适用对象,完善征收房票使用方式,支持收购存量商品住房以及试点商品住房共有产权等。
关键观点总结
关键观点1: 促进土地有序出让开发
支持房地产开发企业参与新出让地块的规划建筑方案设计,可采用带方案挂牌出让。对新出让地块土地出让金,房地产开发企业可以按规定采取分期支付方式。
关键观点2: 推进高品质住宅建设销售
支持房地产开发企业提供差异化产品,优化调整装配式建筑和成品住宅建设比例。对新购高品质(改善型)住宅,适当提高公积金贷款额度。
关键观点3: 暂停商品住房价格备案
暂停新建商品住房销售价格备案,由企业根据市场自主合理确定“一房一价”。
关键观点4: 实施人才“购房券”补贴
针对各类人才发放购房券,用于购买新建商品住房。购房券使用时按券面金额抵扣房款,有效期自人才购房券实施细则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
关键观点5: 提供多种购房补贴和活动
包括延续老年人家庭购房补贴、提供“卖旧买新”契税补贴等,鼓励房地产开发企业发放消费券,支持征收房票的灵活使用。
关键观点6: 支持收购存量商品住房
允许按照以需定购的原则,收购库存商品住房转为保障性住房,优先用于城中村改造安置及拆迁补偿房源。
关键观点7: 试点商品住房共有产权
支持房地产开发企业试点将库存商品住房以共有产权的形式出售,探索商品房共有产权销售模式。
正文
暂停新建商品住房销售价格备案,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办理商品住房预售许可证或现售备案证明前,不再向价格管理部门办理价格备案手续,由企业根据市场自主合理确定“一房一价”,并对外公布。
针对我市就业、创业且符合相关部门认定的各类人才,按类别分别发放5万元-300万元的人才“购房券”用于购买我市新建商品住房。购房券使用时按券面金额抵扣房款,总抵扣金额不超过商品房买卖合同价款总额的20%(含)。本补贴与其他需由市级财政承担资金的人才购房补贴政策按照就高不重复原则执行,有效期自人才购房券实施细则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
(
点击文末
“阅读原文”
了解实施细则
)
继续开展“老年人家庭购房送大礼”活动至2025年9月30日,在活动期间老年家庭(家庭中有年满60周岁的老人)购买我市新建商品住房的,支持鼓励房地产开发企业按每套发放不低于5万元的消费券;对参与“以旧换新”活动的,只要旧房是老年家庭的(新房不论是给老年家庭还是子女),支持鼓励按每套发放不低于5万元消费券;上述消费券可直接兑换购房款。需要旧房返租过渡的,支持鼓励房地产开发企业免除6个月租金。
对2023年1月1日至2025年9月30日期间,在我市范围内出售自有住房(以完成不动产转移登记时间为准),并在自本文件发文之日起至2025年9月30日期间购买(以网签备案时间为准)新建商品住房的家庭,给予“卖旧买新”契税补贴。补贴标准:给予新房所缴纳契税30%的补贴;建筑面积在144平方米(含)以上的,再给予新房所缴纳契税30%的补贴。上述补贴标准,单套补贴总额最高不超过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