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除特殊情况外,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体检合格人员放弃的或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空缺的,从考察合格人选中依次等额递补。
根据考试、考察、体检等情况,确定拟引进人选,在市、县区、南部山区及招聘单位网站公示,公示期为
7
个工作日。拟引进人员公示后不再递补。公示期满且无异议的,办理协议签订、聘用等有关手续。引进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引进人员在济南市服务年限不少于
5
年,因工作需要可在济南市范围内有序流动。
(
一
)
引进的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在与用人单位办理聘用手续后,由市、县区统一安排使用:
1.
先安排到乡镇(街道)或省级及以上开发区挂职锻炼,时间一般为
2
年。
2.
试用期满,根据本人意愿和单位意见,可结束挂职返回聘用单位工作,也可继续挂职。
3.
对挂职期满
1
年、考核优秀的,根据事业单位领导职位空缺情况,可安排担任事业单位科级领导职务。对挂职期满
2
年、考核优秀的,可按照有关政策调任到公务员岗位。
(二)引进的大学本科毕业生,在与用人单位办理聘用手续后,由用人单位安排工作。
1.
政策待遇。由用人单位提出聘任意见,聘任到管理岗位的博士研究生和硕士研究生,可享受正科级或副科级工资待遇;聘任到专业技术岗位的,可按照职称评聘有关规定优先评聘到相应专业技术岗位。
2.
生活补贴。引进到科研单位工作的博士研究生,同级财政部门
3
年内予以补贴,标准为每年
2
万元。
3.
配偶安置。引进的博士研究生,需要安置配偶的,根据配偶原单位身份性质,采取组织调动、单位协助或个人联系等方式予以安置。原在企业或没有工作的,同级组织人社部门优先推荐就业。
4.
子女入学。引进的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的未成年子女入托和义务教育阶段学习,同级教育部门在政策允许范围内优先予以落实。
本次引进人才考试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本公告及未尽事宜,由中共济南市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网上报名技术咨询电话:
0531—82568205
用人单位咨询电话:详见附件各岗位表咨询电话栏
报考市属事业单位政策咨询电话:
0531—66605958
报考各县区属事业单位政策咨询电话:
平阴县:
0531-87885887
济阳县:
0531-84238960
商河县:
0531-84880162
历下区:
0531-88152329
市中区:
0531-82078242
槐荫区:
0531-87955175
天桥区:
0531-85872687
历城区:
0531-88115035
长清区:
0531-87222430
章丘区:
0531-83212220
南部山区:
0531-88112729
咨询电话请在正常工作时间内拨打。
附件:
1.2018
年济南市面向社会引进优秀人才高校(科研院所)名单
2.2018
年济南市市属事业单位引进优秀人才岗位表
3.2018
年济南市平阴县事业单位引进优秀人才岗位表
4.2018
年济南市济阳县事业单位引进优秀人才岗位表
5.2018
年济南市商河县事业单位引进优秀人才岗位表
6.2018
年济南市历下区事业单位引进优秀人才岗位表
7.2018
年济南市市中区事业单位引进优秀人才岗位表
8.2018
年济南市槐荫区事业单位引进优秀人才岗位表
9.2018
年济南市天桥区事业单位引进优秀人才岗位表
10.2018
年济南市历城区事业单位引进优秀人才岗位表
11.2018
年济南市长清区事业单位引进优秀人才岗位表
12.2018
年济南市章丘区事业单位引进优秀人才岗位表
13.2018
年济南市南部山区事业单位引进优秀人才岗位表
中共济南市委组织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