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娶俄籍妻带来厄运
1930年,因为“立三路线”的错误,李立三接受共产国际的指令,来到莫斯科进行检讨,并被迫滞留在苏联。1936年2月,37岁的李立三与22岁的俄罗斯姑娘叶丽萨维塔·基什金娜结婚,从此两人相依为命,成为患难夫妻。1946年,李立三夫妇相继回到中国东北,基什金娜改了一个中国名字叫“李莎”,从此在中国这个第二故乡落地生根,此后的50多年,用自己的心血与智慧为中国培养出一批批优秀的俄语教学和翻译人才。
据林伯渠的女儿林利在《往事琐记》中回忆,由于中苏两党关系的历史原因,不少长期居留苏联的中国人曾在苏联娶妻,但这些妻子却不能享受苏联公民的正当待遇,她熟悉的两位妇女,即李立三之妻李莎和陈昌浩的前妻格拉娘就是如此。她们经常埋怨,说嫁了中国人成了二等公民。而且,到了上世纪五六十年代,随着中苏两党、两国关系日趋恶化之后,凡娶有苏联妻子的中共党员干部,包括高级干部,都不能听“反修”报告,不能看“反修”文件。在此之前,这些跨国婚姻的熟人们还有一个小的社交圈子,还能带着孩子时时相聚。可到了中苏交恶之后,很多人都顶不住政治压力,绝大多数中苏联姻的家庭都拆散了,最后也就剩下那么两三家幸存者。此时,李立三和李莎的婚姻关系也浮上水面,成为中共高层关注的问题。
1969年夏天,在批判“彭黄张周反 党 集团”的庐山会议上,林彪突然对彭德怀提出了一个十分敏感的问题:“彭德怀同志前不久访问了东欧各国,上山(指庐山)你急于发难,是不是有背景?赫鲁晓夫对你评价那么高,你答应了他什么?”听到这里,一贯靠整人起家、善于摇鹅毛扇的康生也不失时机地借题发挥,又把矛头指向了曾在苏联居留15年,又有一个苏联籍妻子的李立三,开始散布“李立三是里通外国分子”,并找李立三谈话,就李莎的国籍问题大做文章。面对康生的发难,李立三坐卧不安,知道此事非同小可,便于这年10月给康生写出书面报告,为李莎澄清力辩,说她“对中国党和中国人民也是非常热爱的……她在政治上不会有任何问题,我是可以完全保证的。”
到了1960年,随着中苏关系的进一步破裂,周恩来也代表中央找李立三谈话,说中央的意见是要李立三和李莎离婚,不然的话,就要李莎脱离苏联国籍,加入中国国籍。1962年6月20日,李立三曾为此事专门致信领袖,为自己与李莎辩白。在同年9月召开的中共八届十中全会上,周恩来与康生代表中共中央,再次与李立三谈话,又一次提出离婚问题。为此,李立三在会上作了发言,专题讲述了他与李莎的婚姻关系与现状。之后,李立三又于10月14日给周恩来写了一封长达四千字的信,详细申诉了自己的理由。信中以自己的党性保证,李莎在政治上是可靠的,反对修正主义的立场是明确坚定的,不能把苏联人民和苏联修正主义混为一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