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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财务指标的角度来讲,那么发行人也是刚刚满足IPO基本的门槛,再加上经营模式上的一些问题,那么没有通过审核也有充足的理由。
在目前的审核政策和审核体系下,对于互联网相关行业的企业来说,IPO可能不是一个最好的时代。目前互联网发展已经处于既爆炸又辉煌的时代,就因为整个行业的市场容量越来越大,那么产业的细分也就越来越精细,出现了越来越多的细分行业里的小龙头企业。
这些企业尽管盈利水平都还可以,但是行业的界定,甚至在法律法规上的界定都不一定非常清晰,在会计核算和财务核查方面也还处于试探和考证的阶段,这样的企业目前来看IPO的审核风险还是比较大的。说实话,互联网的很多领域很多企业,只能适合发财,不一定适合IPO,其他行业的企业也是如此。
典型农业企业,财务核算规范惹不起!
公司主营业务为饲料产品的生产和销售、生猪的养殖和销售、生猪屠宰加工、猪肉食品销售。
如果要对农业企业简单做一个总结,那么至少可以简单分为以下几个种类:
① 就是种粮食种蔬菜然后销售的。
② 养猪养鸡养鹅然后销售的。
③ 养鱼养虾养海鲜然后销售的。
④ 采购初始农产品进行初步加工或者深度加工然后销售的。
⑤ 菌类产品的培育和生产销售的。不论是哪种模式的农业企业,那么企业的生产经营必然都要跟农民打交道,这种情况下就可能导致财务核算的不规范性。这种财务核算的不规范会涉及到每个环节甚至是每个具体的节点,比如采购的价格合理性、成本的结转准确性、销售的真实性核查等等。
我们不是说农业企业都是坏的企业都是业绩造假的,只是从IPO财务核查的角度来说,农业企业有太多种方式可以去造假,就算是农业企业是一个没有任何虚假的企业,在核查要求面前却也很难自证清白。这就是目前农业企业IPO最大的尴尬。
我国是农业大国,农业有区分很多细分行业和产业链,如果将农业深加工也计算在内,那么农业的市场容量肯定是个天文数字。尽管农业行业存在集中度不高的问题,不过已经形成足够规模或者说满足IPO上市财务门槛的农业企业还是很多的,但是农业企业IPO的现实却是极端残酷,以至于很多中介机构早就把农业企业列入了黑名单,给多少钱都不接这样的单子。
这些天小兵一直在强调工业制造企业在产供销各个体系和环节都有着足够的证据链可以证明业务的真实性和合理性,而农业企业尽管也存在产供销体系,但是由于特殊原因导致一些重要且必然的证据链缺失,导致财务核查的手段失去有效性,从而面临着系统性财务造假的风险。在已经被披露的重大财务造假的案例中,农业企业也一直扮演着重要且不光彩的角色,不是绿化秧苗瞬间都旱死了就是养的猪突然之间跑丢了一些,不是水里到底有多少鱼根本说不清楚就是海参被冷水团带走了。
关于农业企业财务核查证据链可能缺失的一些因素,简要总结起来可能会有以下几点:
1、农业企业最不可避免的就是跟农民打交道,这种情况下大概率情况下会出现现金结算的情形,情况好一点的可能会存在个人卡结算的情形。
小兵以前强调过,目前的网银和手机银行都已经非常普遍,现金交易在很多场合都没有了存在的必要,但是在农业企业还会长久存在,因为农民确实是一个比较特殊的交易对象。报告期内,发行人现金销售占营业收入的比重逐年上升,2016年占当年销售金额25.43%,2017年1-6月占比28.16%,发行人交易过程中免税环节较多。
2、我们税收征管的基本原则是“以票控税”,并且由于增值税每个生产环节链条的作用,那么工业生产企业通过发票和税收就可以对财务进行多个角度的核查。
而农业企业不同,很多环节会存在免税的情形,这种情况下就没有了开发票的冲动,就算是企业愿意规范,那么上下游由于没有约束措施都不一定去配合。发票开具不规范,同样也是农业企业一个典型的问题。
3、前面提到,农业企业有很多的税收优惠,企业有着足够的动机在不同的生产环节和领域进行“移花接木”,让应该纳税的业务转变成可以免税的,这就造成财务核算的真实性问题。
4、存货盘点也是我们财务核查中非常重要的一个手段,通过存货盘点我们可以不仅可以关注发行人存货管理的水平,存货作为最重要的一个周转指标,还可以通过存货关注发行人原材料采购、成本结转以及产品销售的诸多问题。
而同样,农业企业在存货盘点方面也会存在障碍,如果单纯是苗木花草还好,如果是牛羊可能会存在重复盘点的情形,如果是水里养的那就更加困难了。
5、最后,我们还关注到,如果是工业下游客户一般都是生产经营稳定的企业,那么在进行函证或者实地走访的时候也会比较配合,同时取得证据的有效性也会非常高。
反之,农业企业供应商或者客户要不是农民要不就是小商小贩,对于财务核查手段要不是不配合,要不就是在利益诱惑下可以极度配合,这些情形都会导致财务核查的数据失真。
具体到本案例发行人,也是存在现金销售金额和占比越来越高的问题、原材料采购饲料产量与生猪饲养数量不匹配的情形(这个问题是这类企业的核心)、生猪销售价格与市场价格差异比较大的问题等。
在目前的审核标准更加关注规范运行和财务核算的情况下,农业企业要想通过审核难度将更大,毕竟农业企业有着很多天然的独特的规范性障碍。
有人可能说,农业企业也可以杜绝现金交易、全部交易开发票,像工业企业一样规范啊,而现实是:企业想规范上下游不一定配合,此外行业的惯例就是如此,不规范成为了行业的一种标准,企业如果强行自我规范了可能会很大程度上导致发行人的业务受阻。一句话来说,农业企业的很多问题是天然的,规范起来存在本质性的障碍。
附:结合着【如意情生物科技】的案例,我们再具体分析一下农业企业可能存在的典型问题:
说实话,发行人的菌类培育业务在农业企业中已经算是比较接近工业类企业的性质了,毕竟菌类生产几乎就是固定的原材料投入然后也有确定比例的产出,在财务核算和内控方面已经有了一些节点可以去控制了。
但是这种企业最大的问题就是产品仍旧是典型的农产品,是老百姓日常要吃的东西,这就在销售方面会存在比较大的问题。具体到本案例的发行人,也确实就主要是在销售方面存在比较大的问题。
本案例发行人在财务核算方面主要存在的问题有:
①发行人产品的销售价格需要随着农产品销售价格大幅波动,从而也导致发行人毛利率存在较大波动,发行人也就存在较大的生产经营风险。2014 年度、2015 年度、2016 年度和2017 年1-6 月,公司毛利率分别为5.52%、24.34%、23.91%和17.70%。发行人报告期内的毛利率波动是比较大的,从2014年的5.5%一下子提高到24%。关于毛利率波动的问题,必要要从产品的销售单价和单位成本去找原因,发行人产品销售单价要随着农业产品销售价格整体波动倒是可以理解,关于单位原材料成本也随着农产品价格波动也可以理解。
这个问题中重点关注的是单位成本中的单位折旧费为什么逐年下降,小兵关注到发行人每年的折旧费金额基本上是固定的,只是由于销售规模在增加导致单位折旧费降低,这个理由应该是能够解释的。
②发行人主要成本是原材料,原材料主要就是玉米芯等农产品,这些农产品的价格也会经常大幅波动,从而也影响到企业生产经营的稳定性。
③发行人产品销售99%以上均通过经销商销售,但是经销商数量较多且基本上都是个体工商户都小的经销商,在销售真实性核查方面面临着最大的挑战。
④发行人报告期内个人卡回款比例曾经高达90%左右,到了报告期最后一年还有50%左右的比例,这个问题应该是IPO审核中很难容忍的一个红线和门槛。报告期内,发行人个人卡回款的比例分别为89.58%、84.44%、65.63%和18.71%。
⑤发行人第三方回款的比例也一直保持在50%的比例,尽管报告期内一直在规范,但是到最后一年仍旧有金额比较大的第三方回款。2014年至2016年,发行人通过第三方回款的金额为22,723.80万元、28,137.52万元、20,687.17万元。关于第三方回款的问题,发行人报告期内的金额一直很大,这个确实从商业逻辑上很难解释。
对于IPO审核来说,不是不允许第三方回款,这种回款方式在特定情况下也确实存在合理性,但是占比超过50%的第三方回款模式就很难容忍了,要不就是财务核算极度不规范,要不就是企业的销售体系有问题。
⑥发行人报告期内还一直存在没有签署合同而销售的情况,这对于一个都要IPO的企业来说简直是无法容忍的内部控制缺陷,此外发行人到报告期最后都还犯这样的错误,也确实是中介机构需要承担责任。
未签订合同直接销售的金额分别为1,184.54万元、815.38万元、443.14万元。
关于没有签署合同直接销售的情况,这个小兵认为就直接击穿了监管机构的容忍底线,本来监管机构就担心发行人的经销商太小不好核查,在加上个人卡回款和第三方回款的问题就更加加深了这种担忧,现在竟然连合同都不签署,这就属于连最基本的仪式感都没有了,只能说明发行人与经销商的合作有点儿戏的感觉。这种情况下,那么发行人的销售又如何去保证真实性呢?
由于发行人的采购主要通过团体大宗采购的方式进行,因此发行人并没有大规模现金采购的情形,现金结算的规模也非常小可以忽略不计。
除此之外,本案例发行人的确是具备农业企业几乎所有的典型财务规范问题。这个案例也可以作为我们研究农业类企业非常好的案例。
互联网游戏行业,财务核查基本要求惹不起!
关于游戏行业的上市,在社会上一直还存在比较大的争议,尤其是这两年手游的火爆很多人认为教坏了小孩子,赚的是黑心钱,这样的企业是不应该上市的。
当然,对于游戏企业这样的论断我们不做评判,不过游戏行业作为一种意识形态比较明确且受众群体超级广泛的行业,那么受到多部门多层次的严格监管也是必然的。
从目前来看,游戏行业应该会受到文化部门、宣传部门、工信部门等诸多部门的监管。
因为监管部门多,那么游戏行业要运行就要取得相关资质,而一个游戏最终要上线发布供玩家下载更需要资质,在严格监管的情况下取得资质必然是越来越困难。
而前面小兵已经提到,游戏行业又是一个非常依赖时间的行业,也就是一款游戏谁上线快谁可能就会占领市场(尤其是目前游戏同质化很严重),这时候很多企业就会为了先抢占市场会铤而走险未批先上线。同样小兵也说过,目前IPO的审核标准对于没有资质经营或者超越资质经营的情形基本上还没有认可的可能性,尽管偶尔有成功的案例也是不具备基本的参考性。
因此,对于资质的问题,后续仍将是游戏行业一个非常大困境,我要是为了上市合规经营那么可能失去市场,反之可能我就上不了市。
发行人属于典型的游戏类公司,并且是当下最热门的手游行业,关于行业的基本情况不用介绍大家应该也是很清楚的。对于发行人报告期内的业绩情况,业绩基本上是保持持续增长的趋势且最近一年应该已经接近一个亿的净利润水平(最近更新的招股书已经无法找到了)。
当然,对于游戏类公司来说,这样的业绩规模只能算是中规中矩不能算是特别出色,毕竟一个爆款游戏消消乐一年就可以为一家企业带来几个亿的净利润规模。
从目前的审核政策来看,互联网游戏行业基本上属于审核暂停的状态,就算是正在进行审核的企业,由于游戏行业的诸多特殊性,决定了很难达到目前的IPO财务核查标准和规范要求,从而不能通过IPO审核。
传统制造行业毕竟都有完整的产销存体系,存货能够盘点,产品的具体物流走向和具体使用情况也能够实际走访核查,并且实体制造行业每一个环节都是紧密联系的,如果证据链能够逐一对应,从财务造假的角度确实很难实现系统性造假。
而游戏类公司则不同,由于游戏类公司没有产品实体,采购和销售都难以核查,只能通过运营系统核查信息的准确真实性,重点是业务和财务衔接应建立完整数据库,从业务到财务应有清晰的信息链条确保数据的可靠性。
这里面我们重点关注的无非就是是否存在自我充值、刷榜等虚增收入或者排名,甚至是业绩造假的情形。
尽管目前监管机构和中介机构基本上都会要求对发行人的运营系统和IT环境出具专项的审计报告,实践中也会聘请最专业的四大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审计,但是这样的IT审计也只能是保证数据来源的客观性以及后续来源没有被明显的篡改的情形,但是数据形成的真实性以及数据结果的合理性依旧无法得出结论。要进一步对数据进行分析,无非就是项目组出动人海战术对数据进行大规模分析和比对,并且要对客户进行访谈,这样的工作不仅工作量巨大也不一定能够涵盖行业的风险。这确实是目前游戏行业的现实,从目前的情况来看,某种角度上来讲,游戏行业(以及相关行业)的IPO上市之路目前是行不通的。
具体到本案例的发行人,我们可以基本能够关注到关于游戏类公司的IPO审核要点以及发行人面临的困境。具体体现在:
① 游戏行业也是一个需要争取时间的行业,很多情况下你如果比别人早上线一天那么就可能直接占领了市场。目前的游戏监管政策是需要先备案审批拿到证书才可以上线,企业往往存在为了赶时间而先上线再审批的情形。这个问题说的更加直接一点那就是涉及到企业的经营资质的问题。
② 游戏目前主要就是通过苹果和谷歌商店等平台进行销售,这样的销售收入的核查真的很难做到。目前IPO财务核查非常重要且有效的手段不过就是函证和实地走访,而这两个手段对于苹果和谷歌来说都是一点用途都没有。当然,我们可以说苹果和谷歌平台的审核是值得信赖的,但是平台显然不会对发行人财务数据的真实性负责。
③ 因为是通过苹果和谷歌的平台进行游戏分销,那么必然资金都是在境外然后再回到国内的,在目前的资金监管形势严峻的情况下,确实会存在比较大的资金监管的问题。
前段时间监管机构已经发布了一个关于游戏类企业的审核指引,基本上所有的企业和中介都惊呼根本做不到,做不到那就暂时不要IPO了。从这个角度来讲,这个时候拿这样的一家企业来上会审核真的有点杀鸡给猴看的意思,因而上会之前这家企业的命运可能就已经凶险了。从发审会问询问题来看,也的确没有留任何余地,让我们都觉得企业否决的也没有任何毛病,后面排队的网游类企业可以自我对照,以决定进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