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栏名称: 数据何规
数据安全及个人信息保护。
目录
相关文章推荐
法律读品  ·  男子为了养家出轨,骗了小三6万元 ·  20 小时前  
中国法律评论  ·  吴英姿:深化审执分离改革研究 | 中法评 · 专论 ·  5 天前  
51好读  ›  专栏  ›  数据何规

关于人工智能监管暂停实施令提案的解析

数据何规  · 公众号  · 法律  · 2025-06-08 09:30

主要观点总结

本文是对关于人工智能监管暂停实施令提案的解析,总结了该提案的关键问题及其回应。

关键观点总结

关键观点1: 什么是人工智能监管暂停实施令提案?

该提案是H.R.1法案中的一项条款,旨在暂停任何州或其政治分支机构执行针对人工智能模型、系统或自动决策系统的法律和法规,为期10年。在此期间,州法律将被禁止执行,除非符合例外情况。

关键观点2: 联邦优先权的定义及其影响?

联邦优先权来源于美国宪法的“至上条款”。当联邦法律在与州法律发生冲突或国会有意独占某一监管领域时,应优先适用联邦法律。对于人工智能监管暂停实施令,一旦颁布,联邦法律将禁止各州在未来10年内制定或执行特定的人工智能法规。

关键观点3: 暂停实施令的目的和影响是什么?

该暂停实施令的目的是为了防止各州不同法律出现“拼凑”现象,减轻跨州经营企业的合规负担,并鼓励创新。影响是,在为期十年的暂停期间,州法律被禁止执行,这可能影响各州自行制定法律的能力,以及现有或未来的州级保障措施。

关键观点4: 预算协调程序与人工智能监管暂停实施令的关系?

预算协调程序是一种立法程序,旨在加快对某些财政立法的审议。在人工智能监管暂停实施令中纳入预算协调程序可能是一种策略,以较低的投票门槛绕过可能的阻挠议事。在参议院中,该法案需要得到三分之二的支持才能通过。

关键观点5: 人工智能监管暂停实施令对州法律执行的影响是什么?

该令暂停了州法律的执行,但例外情况除外。主要目的是防止各州出台一系列分散的、针对人工智能的具体操作要求,这些要求可能扼杀创新并带来重大合规挑战。同时,该暂停实施令并未剥夺各州制定和执行普遍适用法律的权力。


正文

请到「今天看啥」查看全文



04

什么是预算协调程序,为什么它与人工智能监管暂停实施令提案有关?

预算协调(Budget reconciliation)是一种特殊的立法程序。具体而言,该程序允许加快对某些财政立法的审议,旨在对强制性支出、收入或债务上限进行调整。不同于参议院60票才能终结“冗长辩论”(filibuster)的一般规则,该程序对辩论时间加以限制,且只需简单多数(51 票)即可通过。在该法案中纳入人工智能监管暂停实施令可能是一种策略,旨在通过较低的投票门槛使其绕过若作为独立法案可能引发的阻挠议事,从而获得通过。


5 月 22 日,众议院通过了大型预算协调法案,其中一部分即为目前正在审议的人工智能监管暂停实施令。5 月 14 日,法案中关于暂停实施的具体条款已于众议院能源和商业委员会审议通过。


05

暂停实施令旨在涵盖哪些类型的人工智能技术?

暂停实施令明文规定了以下三个类别:


  • 人工智能模型: 指一种软件模块,可以实现人工智能技术,并且利用计算、统计或机器学习技术由己定义的一组输入中生成输出。


  • 人工智能系统: 指任何全部或部分运行依赖于人工智能技术的数据系统、软件、硬件、应用程序、工具或实用程序。


  • 自动决策系统: 指任何源自机器学习、统计模型、数据分析或人工智能的计算过程,该过程生成经简化的输出,包括评分、分类或推荐,以实质性地影响或取代人工决策。


上述术语的定义非常宽泛,似乎旨在涵盖当前和未来的各种人工智能与自动化技术。


06

在本暂停实施令中,有关人工智能的“监管”(regulating)一词有什么内涵?

暂停实施令禁止各州对人工智能进行监管,但例外情况除外。事实上,法规对于“监管”一词没有明确定义。正如巴拉克-奥尔巴赫(Barak Orbach)所言,该词 “没有明确的定义”,相当于“现代法律思想中最容易被误解的概念之一”。一般而言,监管一词应指 "政府对自由和选择的干预-通过法律规则界定法律上的可选项,并调整激励机制"。尽管如此,包括最高法院法官在内的其他法律界人士对该词提出了不同的解释,词典中的定义也各不相同。例如,根据《布莱克法律词典》,“监管”被定义为 “通过规则或限制进行控制的行为或过程”,而《牛津英语词典》则将其解释为“控制、管理或指导"。重要的是,奥尔巴赫指出,"监管通常不设限制,而是通过授权、促进或调整活动来实现目标,且不设任何限制”。


尽管存在这些差异,但暂停实施令似乎有可能在最低程度上涵盖那些为人工智能设计、性能、数据处理和/或文档编写所制定的具体标准,或者专门针对人工智能系统追究民事责任、征收税费的州法律。一个关键问题是,该暂停实施令是否只适用于直接和主要针对人工智能的法律,还是也适用于可能偶然影响人工智能系统的一般法律。事实上,该暂停实施令是否会涵盖各州制定的旨在有效促进、便利或调整与人工智能相关的活动的自愿性机制,目前尚不明确。总之,如果法条的表述被认为模棱两可,那么反对适用优先权的推定可能会引导法院倾向于作出一种狭义解释,即专注于以人工智能为直接对象的法律。


07

对州法律的暂停实施存在例外情形吗?

存在例外情形。该暂停实施令第二款“解释规则”(Rule of construction)中概述了几种例外情况。在下述情况下,州法律或法规仍可执行:

  • 其主要目的和效果是消除人工智能模型、人工智能系统或自动决策系统部署或运行的法律障碍,或促进这些模型和系统的部署或运行。(例如,一项旨在简化某一领域人工智能测试程序的法律)

  • 其主要目的和效果是简化行政程序,如许可、审批和分区规划,以帮助人工智能的采用。

  • 其未对人工智能就设计、性能、数据处理、民事责任、税收等方面提出实质性要求,除非该要求是联邦法律规定的,或以同样的方式适用于执行类似功能的非人工智能系统。这一关键的例外表明,如果一般法律(如禁止欺骗行为的一般消费者保护法)同样适用于可比的非人工智能系统,那么这些法律仍可适用于人工智能系统。(例如,针对虚假宣传的一般性消费者保护法律)

  • 其未征收费用或保证金。除非该费用或保证金是合理的且基于成本的,以及被征收的人工智能系统与其他相似的非人工智能系统享有同等待遇。



08

什么是 "伯德规则"(Byrd Rule),它在人工智能监管暂停实施令中如何适用?







请到「今天看啥」查看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