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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岁卖唱养赌博妈妈,影后梅艳芳的人生比“樊胜美”更荒唐

她读  · 公众号  · 女性私密  · 2017-06-04 16: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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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2年,19岁的梅艳芳获“第一届新秀歌唱大赛冠军”,并推出了个人第一张专辑《心债》,踏入歌坛。



梅艳芳以浑厚低沉的嗓音、华丽百变的形象加上仗义豪爽的性格逐渐在歌坛、影坛走红,成为香港演艺界举足轻重的人物。



1988年,她凭借《胭脂扣》拿下了金像奖、金马奖、金龙奖和亚太影展“四料影后”。



1998年,梅艳芳获得香港乐坛最高荣誉“金针奖”。



一时间可谓风头无两。


八十年代的歌坛,梅艳芳和谭咏麟、刘德华并称“两王一后”。谭咏麟和刘德华的粉丝为两人得奖大打出手,而女歌手却没人能和梅艳芳一争。



事业顺风顺水,可家庭却仍旧一塌糊涂。


梅艳芳走红,似乎只老天给梅妈的礼物。


梅妈要女儿买物业给自己作养老之用,梅艳芳都照做了。她除了要负担房子的贷款外,还要支付为数不少的零用钱给梅妈,经济压力不小。


梅妈要求的“零用钱”数额足够三个小康家庭的开支,梅妈怕两个儿子“捱苦”,既然女儿给予的“零用钱”有剩余,便用来补贴他们了。



梅艳芳知道这个情况,但她觉得帮助家人改善生活很正常,所以并不介意。


某次,梅大哥向梅艳芳表示要做生意,向她拿200万元。当时大学毕业生的薪水才2000多元,200万元足可以买四个小单位。


梅大哥没读过多少书,更没有做生意的经验,但梅艳芳愿意帮助哥哥建立事业,于是一口气接下一整年的工作,把工作的首付款都给他做生意。



梅大哥的生意做了不足一年便因经营不善而结束,同时还欠下不少债务,于是这200万就打了水漂。


结果一次因缘巧合下,梅艳芳发现其实梅启明只亏了20万,其他的钱都私吞了。


梅妈却只说是一家人,叫她不要计较。


梅艳芳后来感慨,以前遇到朋友骗她,她不会难过,只怪自己不懂带眼识人,但现在连家人也骗她,令她非常伤心。



伤心归伤心,可她依旧尽着她的义务,不断地供养这一家人。


2000年,和梅艳芳感情最好的姐姐梅爱芳子宫颈癌医治无效去世,让她很受打击。


经过体检,她也被发现患有子宫颈癌。



梅艳芳再三挣扎,选择了入院治疗。


而梅妈听到她生病后第一反应就是钱,让把财产留给哥哥和自己,伤透了梅艳芳的心。


重病的她立下遗嘱:


1.两处物业给好友: 位于香港跑马地毓秀街的物业及位于英国伦敦的物业,赠给好友刘培基;


2. 每月在遗产内给母亲覃美金7万港元,以确保其优质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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