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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台湾:三审通过“公路法”修正法案 罚款上限2500万新台币
【关键词】网约车
12月16日,我国台湾“立法院”三审通过一项“公路法”修正法案,大幅提高了对无牌照共乘服务车辆的处罚力度。美国打车应用Uber对此表示“非常失望”。针对Uber的这一法案规定,对于提供非法客运服务的运输业者,将被处以最高2500万新台币(约合550万元人民币)的罚金处罚,而此前的处罚金额范围仅为5万新台币至15万新台币。此前Uber在我国台湾曾发生了465起违规运营,为此Uber已被处以6605万新台币罚金,同时Uber司机也被处以了2002.8万新台币的罚金。目前,我国台湾有大量的Uber司机未获得运营许可。
国家网信办:约谈凤凰网负责人 要求北京市网信办对其依法予以处罚
【关键词】互联网新闻
近日,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有关业务局会同北京市网信办对近期收到大量网民举报,存在编发虚假新闻、传播淫秽色情信息等问题的凤凰网负责人进行了联合约谈,责令其立即就相关问题进行整改,并要求北京市网信办依法予以处罚。约谈要求凤凰网依据《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等依法整改,切实履行主体责任,进行责任倒查,严肃处理相关部门及责任人,确保整改取得实效。若整改不符合要求,将依法依规从严从重查处。凤凰网负责人在约谈中表示,已认识到问题严重性,将深入自查自纠,全面彻底整改,严格依法开展服务,切实承担起网络媒体社会责任。 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有关业务局负责人强调,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坚持依法治网、依法管网,地方网信部门近期还对存在违规转载新闻、传播违法有害信息等问题的“搜狐”、“秒拍”和“华图网”等10家网站进行了约谈警告。
公安部:严打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
【关键词】个人信息保护
12月17日,公安部网络安全保卫局有关负责人表示,为了切实保护公民合法权益,维护社会长治久安,公安机关将对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等信息化社会条件下的新型犯罪,持续保持严打高压态势,进一步震慑违法犯罪分子,并督促拥有公民大数据的相关单位和企业强化安全管理措施,确保公民个人信息安全。公安机关将与相关部门密切配合协作,对涉嫌销售、传播公民个人信息的网店、网络账号、通讯联络号码等开展清理整治工作,净化网络环境,不给违法犯罪留下可乘之机。同时,提醒广大群众切实增强安全防范意识,妥善保管好个人信息。今年以来,公安机关加大对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的打击力度,共侦破此类案件1800余起,抓获犯罪嫌疑人4200余人,查获各类公民个人信息300余亿条; 其中,抓获涉及40余个行业和部门的内部人员390余人、黑客近百人。
网信办:协调打击信息贩卖
【关键词】个人信息保护
针对南方都市报近期报道的“700元就买到同事行踪”事件所暴露出的个人信息泄露问题,国家网信办网络安全协调局有关负责人表示,个人信息大量泄
露、被贩卖等问题严重侵害个人利益,是网络发展中必须解决的问题,“魔高一尺,道就要高一丈,将统筹协调各相关部门开展打击整治行动”。该负责人表示保护网络空间个人信息安全,需要多管齐下:一是加强法律制度建设,完善规范和标准,划定个人信息处理的法律红线和行为框架。二是落实运营者责任,加强监督管理,确保企业经营环节保护个人信息。三是加大执法力度,及时惩处侵害个人信息安全的违法行为。四是建立快速协调处置机制,健全投诉举报渠道,发生个人信息安全事件及时处置,消除影响。
腾讯:诉腾迅实业不正当竞争一审胜诉 腾迅实业被责令停止使用“腾迅”字号
【关键词】知识产权
日前,就腾讯计算机系统有限公司、腾讯科技(深圳)有限公司诉深圳市腾迅实业有限公司、深圳市腾迅实业有限公司宝利欢乐城一案,法院判决两被告构成不正当竞争,立即停止在信息咨询领域、电子游戏机领域使用含有“腾迅”文字的企业字号,赔偿原告腾讯计算机系统有限公司5万元。法院认为《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条所规制的不正当竞争行为,是指损害其他经营者合法权益、扰乱经济秩序的行为,并未限制经营者之间必须具有直接的或具体的竞争关系,也没有要求经营者从事相同行业。本案中,原告腾讯计算机公司作为互联网信息咨询、网络游戏出版运营的相关经营者,与两被告之间是间接竞争关系,受反不正当竞争法调整。根据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五条第(三)项规定,法院在认定原被告双方存在间接竞争关系的基础上,综合在案证据,认定原告腾讯计算机公司的企业字号“腾讯”具有一定的市场知名度,腾迅实业公司登记使用“腾迅”字号具有主观恶意,腾迅实业公司使用“腾迅”字号足以造成市场混淆。两被告使用该企业名称本身违反了诚实信用原则,具有不正当性,判决应对此承担停止使用“腾迅”字号及赔偿相应经济损失的民事责任。
海淀法院:Boss直聘诉拉勾案一审胜诉 拉勾商业诋毁被判赔偿50万
【关键词】互联网不正当竞争
日前,海淀区人民法院审结了北京华品博睿网络技术有限公司(Boss直聘)起诉北京拉勾网络技术有限公司(拉勾)的案件。Boss 直聘在起诉书中提出,拉勾网通过其声明散布了“Boss 直聘”App 是因扰乱苹果市场秩序被下架等虚假信息,在社交网络广泛传播,并被大量媒体引用报道,造成了公众的误解,给 Boss 直聘带来了极为严重的负面影响,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海淀法院在今年的4月份受理了该案件。案件判决书显示,Boss直聘一审胜诉,法院认为拉勾在今年2月发布的声明损害了Boss直聘的商品声誉和商业信誉,其行为构成商业诋毁。拉勾需向Boss直聘道歉,同时,判决生效起的10日内,拉勾赔偿Boss直聘经济损失50万元及合理费用67000元。
新浪:因“金马奖”颁奖典礼遭转播 状告“虎牙直播”侵权
【关键词】知识产权
新浪公司称获得金马奖主办方独家授权的大陆地区网络传播权,典礼当天,新浪公司发现虎牙直播网站进行金马奖典礼网络实时转播,经警示无果后,将广州华多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虎牙直播网)诉至海淀法院,要求赔偿经济损失及制止侵权所支出的费用等共计10万元。 原告新浪公司诉称,2015年11月21日晚,公司发现虎牙主播未经许可,以盈利为目的,在虎牙直播网站中对第52届金马奖颁奖典礼进行网络实时转播,随后,我们向其发送了两次预警函,但虎牙网站仍然对涉案作品进行了完整直播,故诉至法院提出上述诉请。目前案件开庭审理阶段已经结束,法庭将择日进行宣判。
北京检方:就“e租宝”集资诈骗提起公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