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二、规范操作流程
(四)建立项目遴选机制,积极稳妥发起项目
各级财政部门负责梳理存量政府性债务项目清单。各级行业主管部门和债务单位要从财政部门提供的债务项目清单中,结合行业特点,在各自管理的领域选择价格调整机制灵活、市场化程度较高、投资规模较大、需求长期稳定、可能产生一定现金流的项目,引入社会资本参与项目改造和运营,转型为PPP项目。项目遴选中,
要注重将存量政府性债务项目与新建项目整合,将无现金流或现金流较少的项目与能产生稳定现金流的项目整合,通过区域联动、行业联动、资源与资本联动,化解存量政府性债务。
(五)认真编制实施方案,做好项目前期准备
各级行业主管部门(项目实施机构)和债务单位可依法委托专家或第三方专业机构编制项目实施方案和物有所值评价报告。项目实施方案主要内容包括:项目概况、项目合作范围、期限与运作方式、风险分配框架、交易结构、合同结构、监管构架、采购方式和
存量公共资产建设、运营维护的历史资料以及第三方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
等。各级行业主管部门(项目实施机构)要聘请有资质的中介机构开展存量公共资产评估工作,结合项目实施方案合理妥当设计存量公共资产处置方案,切实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在项目实施方案编制完成后,认真审核有关材料,并制定项目推进计划,上报同级政府备案,并抄送同级财政部门。各级财政部门要
参照同期本级地方政府债券收益率,根据本地实际建设融资成本情况,综合考虑财政补贴支出发生年份,合理确定并推荐物有所值定量评价所采用的折现率。
(六)科学开展评估论证,严格项目识别认定
各级财政部门应会同同级行业主管部门根据项目实施方案共同对物有所值评价报告进行审核。经审核通过物有所值评价的项目,由同级财政部门依据项目实施方案和物有所值评价报告组织开展财政承受能力论证,并出具财政承受能力论证报告。
未通过论证的项目,不得采用PPP模式。
对通过物有所值评价和财政承受能力论证的存量政府性债务项目,纳入PPP项目库,并与政府债务管理系统进行对接,实现项目在PPP项目库和政府债务信息数据库的“两库锁定”。
(七)依法开展项目采购,规范选择合作伙伴
对于纳入“两库锁定”的项目,由各级行业主管部门(项目实施机构)根据物有所值评价和财政承受能力论证结果进一步完善实施方案,报同级政府审查同意后,启动采购程序。各级行业主管部门(项目实施机构)在编制采购文件时,应综合评估项目潜在合作社会资本的专业资质、技术能力、管理经验、财务实力和信用状况等因素,依法择优选择合作伙伴,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对潜在合作社会资本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分别评估项目潜在合作社会资本在项目建设和运营环节的实施方案及成本报价,严禁社会资本重建设、轻运营,通过运营环节的恶性低价获得项目主导权。各级财政部门要加强对PPP项目政府采购的指导和检查,通过政府采购信息平台和PPP综合信息平台,及时、充分向社会公布PPP项目采购计划和项目采购信息,确保采购过程公开、透明和公平。
对已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实现市场化运营的融资平台公司,在其承担的地方政府性债务已纳入政府财政预算、得到妥善处置并明确公告今后不再承担地方政府举债融资职能的前提下,可作为社会资本参与当地PPP项目。
(八)合理设计合同条款,明确化债具体事项
对于履行完成政府采购程序的PPP项目,政府应与社会资本对实施方案和合作内容达成一致,并草拟PPP项目合同。
合同需明确转型后的PPP项目在政府债务管理系统中的项目名称、债务编码、债务类型、剥离政府性债务金额以及债权人、债务人变更有关文件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