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PPP模式(Public-Private-Partnership,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于1992年率先产生于英国,主要应用于交通(公路、铁路、机场、港口)、卫生(医院)、公共安全(监狱)、国防、教育(学校)、公共不动产管理等工程项目,随后智利、葡萄牙、巴西跟进。本世纪以来,联合国、世界银行、欧盟和亚洲开发银行等国际组织在全球大力推广“PPP”的理念和经验,发展中国家也开始纷纷实践。
有人认为,英国等国家发展PPP的最初背景是政府财政吃紧,不得不借助市场的力量,而中国则不然。理由是货币超发导致城市土地价值激增,仅土地出让金一项就可为政府带来大笔收入,中国大力发展PPP,是为了尽快形成基础设施资产以平抑货币超发。
这种依据有失恰当。中国发展PPP是在经济新常态下做出的一种选择,具体原因有三个方面。
一是与其他国家发展PPP的背景相同,中国地方政府也面临财政吃紧的状况。
地方政府尽管财政收入增长很快,但财政支出的增长更快,这就造成地方政府债务不断增加。根据财政部预算司公布的《2015年和2016年地方政府一般债务余额情况表》和《2015年和2016年地方政府专项债务余额情况表》,2014年末地方政府债务限额共计154074.3亿元;2015年地方债务限额共计160074.3亿元;2016年地方债务限额共计171874.3亿元。而中国经济经过30多年的高速发展,民间已积累了大量资金,PPP模式是动员社会资本、缓解政府财政压力的有效方式。
二是保增长需要投资驱动。
中国经济已进入经济增速换档期、结构调整期、改革阵痛期这“三期叠加”的状态,经济下行压力一直存在。要保持经济稳定增长,投资是驱动之一,而PPP模式是增长投资的重要途径。
三是贯彻落实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的“让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要改变过去政府在资源配置中占据主导地位的状况,理顺政府与市场的关系,PPP是很好的一种方式。
PPP上接政府资金,下连社会资本,肩负改革中的诸多角色,获得颇多政策支持。但在实际审批中,PPP这个“宠儿”却有“两个妈妈”来争,即国家发改委和财政部,两部委政策发布的不一致也引发一些市场担忧。
发改委方面,先是报请国务院印发了《关于创新重点领域投融资机制鼓励社会投资的指导意见》(国发〔2014〕60号),提出在公共服务、资源环境、生态保护基础设施等领域,积极推广PPP模式,紧接着,又研究起草了《关于开展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的指导意见》(发改投资〔2014〕2724号),对PPP要点和推广中存在的问题提出了具体要求,并要求各地按月报送PPP项目,建立发改委的PPP项目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