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邢某下车后,
发现周某还未死亡,并将其和受损车辆藏至老屋废弃厕所,
并驾驶另一辆三轮车继续前往屠宰场拉猪肉。大约一个小时后,邢某返回发现周某仍没有动静,于是将猪肉送至店铺内售卖,
直到当天9时,邢某卖完猪肉,并更换涉事三轮车挡风玻璃后,再次回到老屋厕所,发现周某已身亡。
当天下午17时,邢某在妻子陪同下,向正在交通肇事现场勘查的民警投案。后经鉴定,
周某符合闭合性胸腹部损伤致失血性休克死亡。
经交警部门认定,该事故直接原因系邢某在夜间行车时未降低行驶速度,且未按照操作规范安全驾车,
邢某承担全部责任,周某无责。
此外,在家人证言中,
邢某曾发生2次交通事故,致3人死亡,为此赔偿了200多万元,
此后他性格大变。家人也不知道他为何要将伤者搬至老屋厕所。
交警部门出具的事故责任认定书表示,此前两次事故先后发生在2018年和2019年,分别致1人和2人死亡,邢某在两次事故中和另一方车辆的驾驶人均负同等责任。
据邢某供述,
2023年12月26日的这次事故发生
后,
他抱着侥幸心理没有报警,将伤者运至废弃厕所后,
还往被害人嘴中喂了水,直到第三次前往老屋时,他才发现对方后脑勺有伤口,头部位置有血迹。经过一番思想斗争,在妻子的劝解之下,他决定投案自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