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一)经济新常态,构建知识产权发展新底色
近年来,我国大力推进创新创业政策、深入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强化科技创新引领作用。同时,全国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不断深化工商登记制度改革和商事制度改革,市场准入环境持续优化,市场活力进一步增强。
1.国务院发布《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众创空间发展服务实体经济转型升级的指导意见》,促进众创空间专业化发展,更大释放全社会创新创业活力,促使全国各地涌现出一批有亮点、有潜力、有特色的众创空间,成为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重要阵地和创新创业者的聚集地,呈现蓬勃发展的良好势头。
(2016年2月)
2.据统计,2016年中国GDP全年增速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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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克强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2017年发展的主要预期目标是,国内生产总值增长6.5%左右
[2]
。2013-2017年国内GDP增速参见下图:
图 1 2013-2017年国内GDP及增速
数据来源:统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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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细软知识产权研究院整理
注:2017年GDP及增速为预测值
3.按省市情况看,2016年有25个省份GDP总量达到万亿,中部有3个省份位居前十;在GDP增速方面,重庆的增速居首;12省份人均GDP超过全国平均水平,排名前十的省份中,东部占了8个席位。天津、北京和上海三大直辖市的人均GDP均超过了11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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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按市场主体情况看,2016年,全国新登记市场主体1651.3万户,同比增长11.6%,平均每天新登记4.51万户。全国新设企业552.8万户,同比增长24.5%,日均新设企业1.51万户,超过2015年的1.2万户,企业活跃度保持在70%左右。至2016年底,全国实有各类市场主体8705.4万户,其中,企业2596.1万户,个体工商户5930万户,农民专业合作社179.4万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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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简政放权,增强市场主体经营活力
1.国务院办公厅公布《关于加快推进“五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改革的通知》,要求从2016年10月1日起正式实施“五证合一、一照一码”,在更大范围、更深层次实现信息共享和业务协同,巩固和扩大“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成果。此项改革将进一步降低创业准入的制度性成本,激发企业活力,促进就业增加和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2016年7月)
2.为提高农民专业合作社、个体工商户、企业名称登记效率,国家工商总局正式开放企业名称数据库,为企业提供比较完整、系统的查询服务,并最终取消企业名称预先核准制度,实现企业名称自主选择。此举将进一步为企业开办提供便利化服务。
(2016年12月)
3.国家工商总局发布《关于全面推进企业简易注销登记改革的指导意见》,提出自2017年3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全面实行企业简易注销登记改革,实现市场主体退出便利化。市场进入及退出程序的便利,有助于创业尝试的推广。
(2016年12月)
4.国务院印发《“十三五”市场监管规划》,提出“十三五”时期市场监管的新理念,即把激发市场活力和创造力作为市场监管的重要方向,把规范市场秩序、维护公平竞争作为重要着力点,把维护消费者权益放在市场监管的核心位置,把提高监管效率作为基本要求。该规划有利于营造宽松便捷的市场准入环境,深化商事登记制度改革,强化竞争执法力度,实施商标品牌战略。
(2017年1月)
5.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关于清理规范一批行政事业性收费有关政策的通知》,决定自2017年4月1日起,取消或停征41项中央设立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将商标注册收费标准降低50%,进一步深化商事制度改革,推动市场监管改革创新。
(2017年3月)
(三)法治国家建设,坚实知识产权发展基本面
1.国家知识产权局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印发的通知》要求,结合知识产权工作实际,印发了《贯彻实施方案》,提出依法全面履行知识产权管理职能、完善知识产权法律制度、依法有效化解知识产权纠纷等任务和具体措施,为知识产权立法、管理、执法等方面奠定了基础。
(2016年9月)
2.国家知识产权局公布《全国知识产权法治宣传教育第七个五年规划(2016—2020年)》,其中提到,加大对创新主体的普法力度,开展面向企业的各级各类知识产权培训活动,树立企业公平竞争、诚实信用意识,提升企业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管理能力;大力宣传行政诉讼、行政复议、行政执法、行政调解方面的法律法规,引导企业依法表达诉求、维护权利、化解纠纷;加强知识产权国际条约和国外法律法规的培训,为企业“走出去”提供法律保障。该规划将推进知识产权文化建设,夯实知识产权事业发展的社会基础,为经济社会发展营造良好的知识产权法治环境。
(2016年9月)
3.《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完善产权保护制度依法保护产权的意见》正式对外公布,明确提到,坚持全面保护,保护产权不仅包括保护物权、债权、股权,也包括保护知识产权及其他各种无形财产权。作为我国首次以中央名义出台的产权保护顶层设计,有利于解决长期以来社会所关注的八大产权问题,也有利于改善过去知识产权保护不力、侵权易发多发的状况。
(2016年11月)
4.司法部、外交部、商务部、国务院法制办公室印发《关于发展涉外法律服务业的意见》,对发展涉外法律服务业作出全面部署,其中提到,拓展涉外知识产权法律服务,做好涉外诉讼、仲裁代理工作,维护我国公民、法人在海外及外国公民、法人在我国的正当权益,依法维护海外侨胞权益。结合“一带一路”战略,有利于促进我国知识产权诉讼、仲裁等法律服务走向国际。
(2017年1月)
5.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26次会议在北京举行,《反不正当竞争法》修订草案首次提请审议,是反不正当竞争法施行近24年来的首次大修,与1993年实施的现行法相比,修订草案进一步界定了不正当竞争行为,新增互联网不正当竞争行为条款,明确“经营者不得利用技术手段在互联网领域从事影响用户选择、干扰其他经营者正常经营的行为”。同时,在治理商业贿赂、保护商业秘密等方面也进行了补充完善。
(2017年2月)
6.国务院反垄断委员会就新的《关于滥用知识产权的反垄断指南(征求意见稿)》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有利于保护竞争和激励创新,维护消费者和社会公共利益,促进知识产权的合法合理运用。
(2017年3月)
7.《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经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将于2017年10月1日起实施,中国民事法律制度从此开启“民法典时代”。其中,第一百二十三条明确规定“民事主体依法享有知识产权。知识产权是权利人依法就下列客体享有的专有的权利:(一)作品;(二)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三)商标;(四)地理标志;(五)商业秘密;(六)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七)植物新品种;(八)法律规定的其他客体。”这是民法总则首次明确规定知识产权保护,对知识产权客体作了概括性规定,以统领各知识产权单行法律。
(2017年3月)
(四)科技十三五规划,促进技术和产业发展新篇章
1.国务院印发《“十三五”国家科技创新规划》,规划描绘了未来五年科技创新发展的蓝图,确立了“十三五”科技创新的总体目标。
(2016年8月)
2.从规划内容可见,2016年我国创新驱动发展成效显著,与2015年相比,科技进步贡献率从55.3%提高到60%,知识密集型服务业增加值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例从15.6%提高到20%;科技创新能力显著增强,通过《专利合作条约》(PCT)途径提交的专利申请量比2015年翻一番,研发投入强度达到2.5%。
3.规划提出“十三五”科技创新的总体目标,包括国家科技实力和创新能力大幅跃升,创新驱动发展成效显著,国家综合创新能力世界排名进入前15位,迈进创新型国家行列,有力支撑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实现。此外,规划提出12项“十三五”科技创新的主要指标,是国家产业向价值链高端攀升的重要指标,具体见下表:
表 1 “十三五”科技创新主要指标
数据来源:国务院
4.规划亮点一:首次以国家科技创新规划命名,关注点不仅为科学技术研究本身的改革和发展,更加关乎国民经济主战场,关乎面向科技前沿,关乎面向重大需求。
5.规划亮点二:面向2030年,部署了重大科技项目和重大工程,更加注重前沿性引领性,更加关注颠覆性技术对产业变革的影响,参见下表:
表 2 科技创新2030年重大项目
数据来源:国务院
6.规划亮点三:从创新全链条出发突出顶层设计,规划用大量篇幅阐述了如何发挥科技创新在新常态下推动产业迈向中高端、增添发展新动能、拓展发展新空间、提高发展质量和效益中的核心引领作用。
7.规划亮点四:北京、上海要建设具有国际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规划指出,打造区域创新高地,提升区域协调发展水平。突出区域创新,首先北京、上海要建设具有国际影7.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其次推动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和高新区创新发展,三是建设带动性强的创新型省、市和区域创新中心;第四是系统推进全面创新改革试点。
8.规划亮点五:全方位融入和布局全球创新网络,规划要求,全方位融入和布局全球创新网络,深入参与全球创新治理。
(一)知识产权十三五规划,全面提出知识产权发展目标
1.国务院发布《国务院关于印发“十三五”国家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规划的通知》,是知识产权规划首次列入国家重点专项规划。
(2016年12月)
2.从规划内容可见:“十二五”时期,与“十一五”末相比,每万人口发明专利拥有量达到6.3件,增长了3倍;每万市场主体的平均有效商标拥有量达到1335件,增长了34.2%;PCT专利申请量达到3万件,增长了2.4倍,跻身世界前三位;植物新品种申请量居世界第二位;全国作品登记数量和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量分别增长95.9%和282.5%;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额达到3289亿元,年均增长38%。专利、商标许可备案分别达到4万件、14.7万件,版权产业对国民经济增长的贡献率超过7%。知识产权司法保护体系不断完善,在北京、上海和广州相继设立知识产权法院,民事、刑事、行政案件的“三合一”审理机制改革试点基本完成,司法裁判标准更加细致完备,司法保护能力与水平不断提升。知识产权行政保护不断加强,全国共查处专利侵权假冒案件8.7万件,商标权、商业秘密和其他销售假冒伪劣商品等侵权假冒案件32.2万件,侵权盗版案件3.5万件。全社会知识产权意识得到普遍增强。
3.规划指出我国目前存在的问题,包括:知识产权数量与质量不协调、区域发展不平衡、保护还不够严格等问题依然突出。核心专利、知名品牌、精品版权较少,布局还不合理。与经济发展融合还不够紧密,转移转化效益还不够高,影响企业知识产权竞争能力提升。侵权易发多发,维权仍面临举证难、成本高、赔偿低等问题,影响创新创业热情。管理体制机制还不够完善,国际交流合作深度与广度还有待进一步拓展。
4.规划提出到2020年,知识产权战略行动计划目标如期完成,知识产权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的改革取得决定性成果,保护和运用能力得到大幅提升,建成一批知识产权强省、强市,为促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提供有力保障,为建设知识产权强国奠定坚实基础。十三五”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主要指标见下表:
表 3 “十三五”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主要指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