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推动跨部门协作,结合地方优势产业深化
“
微短剧
+
品牌
”
融合。
三是构建良好生态,
推动品牌产业链上下游协同发展,推进微短剧拍摄基地建设,鼓励产学研用合作,积极培育创作人才。
▍
扶持、激励:市场自主选题,政府营造环境
•
上海:专项经费第一批次启动,
“
事后支持、无偿资助
”
继
3
月
20
日上海微短剧
“
繁花
”
计划
2.0
发布后,上海市广电局迅速跟进,于
4
月
3
日推出《
2025
年度上海市网络微短剧发展专项经费项目(第一批次)申报指南》。
上海作为经济发展前沿城市,其商业的发展程度、发达程度十分明显地体现在微短剧政策中
——
其支持的重点和范围为:
支持优秀网络微短剧,最高不超过
300
万元经费扶持;支持网络微短剧特色活动,单个项目给予最高不超过
200
万元经费扶持;支持技术赋能网络微短剧项目,单个项目最高不超过
100
万元经费扶持;支持网络微短剧出海,单个项目给予最高
50%
的译制补贴,最高不超过
50
万元。
相较命题作文或征集模式,上海明确是对既有成果的奖励和扶持。
申报指南明确提出,
“
专项经费主要采取事后支持、无偿资助方式安排使用
”
。
就支持而言,也很明显站在视频产业较为发达的认知上
——
如对优秀网络微短剧的定义,是
“
呈现新时代上海城市活力,推动微短剧实践创新的优秀剧目
”
;对网络微短剧出海项目,则是
“
对境外播映和宣传效果突出的微短剧,因文化出海产生的翻译制作费用予以支持
”
。
•
福建:组织采风活动,体验优越影视拍摄条件
与上海一样,福建省广电局也有着不小的诚意。
4
月
19
日
—21
日,微短剧重点网络平台和骨干创作机构的制片人、导演、编剧等
30
多人受邀参加福建组织开展的
“
跟着微短剧游八闽
”
(南平)影视创作采风行活动。
此举意在鼓励采风团成员体验闽北地区的自然风光、历史人文景观以及优越的影视拍摄条件,并积极探寻
“
微短剧
+
旅游
”“
微短剧
+
非遗
”
的创作灵感,推动更多高质量微短剧项目在南平落地创作。
据悉,影视创作采风行活动系
2025
年福建省文旅经济发展大会的配套活动之一。在本次大会上,
福建省广电局和省文旅厅联合发布了《关于加强旅游非遗主题微短剧创作的通知》和
3
条影视打卡旅游线路。
•
甘肃陇南市:八大资金奖补
“
一步一奖
”
4
月
3
日,由甘肃省广播电视局指导、陇南市人民政府主办的
“
陇南市微短剧赋能文旅康养产业发展扶持政策(黄金十条)发布会
”
召开。
所谓
“
黄金十条
”
,体现为八大资金奖补和两大政策扶持,奖励点明晰,且八大资金奖补可谓
“
一步一奖
”
,各个参与程度的机构都能从中分一杯羹,获得比较实际的奖助。
一是奖励剧本创作。
对反映陇南题材、宣传陇南形象的并入选广电总局、甘肃省广电局优秀剧本征集项目的微短剧剧本,分别给予版权方一次性
8
万元、
5
万元奖励。
二是奖励取景拍摄。
全市所有旅游景区、休闲街区、文化场馆等各类取景地向微短剧剧组免费开放。
陇南各类微短剧基地(数字摄影棚),年内接待剧组数量达到
10
个以上且拍摄天数累计
50
天以上,正片在主要视频网站及短视频平台播出后,给予最高
8
万元的补助。
三是奖励上线播出。
对推介陇南文旅元素、提升城市形象并在主要视频网站和短视频平台上线播出半年的微短剧,按照播放量,给予第一出品方最高
15
万元的补助。
四是奖励精品项目。
对获得国家级荣誉的微短剧原创作品,给予第一出品方一次性
50
万元奖励;对符合条件并入选广电总局、甘肃省广电局相关短视频创作项目并上线播出的微短剧,分别给予第一出品方一次性
20
万元、
10
万元的奖励。
五是奖励企业升规。
对首次纳入陇南市规模以上文化企业统计的微短剧企业,给予一次性
10
万元的奖励。
六是奖励集聚发展。
对新认定为国家级和省级文化产业(示范)园区(基地)的微短剧产业园区(基地),分别给予一次性
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