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5)近期二寸正面免冠彩色证件照2张;
(6)报考岗位要求提供的执业资格证书、职称证书等材料原件和1份复印件;
(7)暂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2025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可暂缓提交学历学位证书和《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应在2025年12月31日前提供),但须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和所在院校出具并盖章确认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
(8)未落实工作单位的2023、2024年普通高校毕业生按2025年毕业生身份报名,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所在院校出具并盖章确认的空白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若为网签,须提供学校出具的空白协议证明)、学历学位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档案存放证明材料、《承诺书》(附件3)。
(9)参加基层服务项目的人员,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国家或省项目管理办公室制发的志愿服务证、所服务县(市、区)项目管理办公室证明或《志愿者服务鉴定书》,大学生村官须提供服务所在地组织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包含以下内容:姓名、身份证号、进入时间、考核情况、现在是否在岗)。
(10)国(境)外毕业人员,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国(境)外学位证书、应聘岗位所需的其他相关资格证书(件)、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11)其他与应聘岗位相关的证明材料。
现场审核时,考生对资格审核结果有异议的,可当场提出陈述申辩,逾期视为无异议。报名人员资格审核通过后需按岗位情况缴纳笔试费用100元/人,完成缴费后方视为报名成功。
考生只能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选择本公告中的1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有效居民身份证必须一致,否则取消考试资格。考生须诚信报考,资格审核将贯穿于整个招聘环节,凡是发现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资格。考生所填联系号码应保持正常使用和畅通,因考生个人原因(如号码错误、改号、停机等)导致影响招聘工作的,责任和后果由考生个人承担。
(三)考试
本次招聘岗位的笔试开考比例为1:2,报名结束后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原则上相应核减招聘计划,直至取消该岗位。核减、取消招聘岗位的通知,将在公告发布网址上进行公布。报考岗位被取消的已缴费人员,退还报名费用或重新补报其它符合条件的岗位。补报名时间:2025年6月30日14:00—17:00。
考试工作由邳州市人社局、邳州市卫健委组织实施,考试采取“笔试+面试”形式。本次招聘考试中,考生笔试、面试成绩不低于该项考试卷面总分50%的为合格。否则,取消其进入下一环节的资格。各环节的考试成绩均以百分制的形式计算、合成、公布。
笔试准考证领取时间另行通知,笔试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笔试内容以招聘岗位专业要求的相关知识、技能为主,采取闭卷考试形式,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辅导培训班。笔试实行全程封闭管理,考试期间考生不得提前交卷、退场。
笔试工作结束后,邳州市卫健委负责从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1:2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选。末位成绩并列的,一并参加。如不足相应比例的,核减岗位。
面试时间在“邳州市人民政府网站邳州人社局专栏”另行发布。面试形式为结构化面试,主要考察考生的逻辑思维能力、综合分析能力、新环境适应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工作态度等。进入面试人员需缴纳面试费100元。面试成绩当场告知考生。
总成绩计算:按照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计算考生总成绩。
(四)体检
考试结束后,根据考生总成绩(总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笔试成绩仍并列者,进行加试,加试方式、时间另行通知),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人员名单在“邳州市人民政府网站邳州人社局专栏”公布。
体检工作由邳州市卫健委统一组织,体检标准参照最新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环节。考察工作由邳州市卫健委组织实施。考察参照《江苏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执行,考察对象个人信用情况、违法犯罪记录情况纳入考察范围。
(六)选岗
经体检、考察合格人员,按应聘人员的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进行选岗(总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笔试成绩仍相同的,另行组织考试确定)。
(七)公示和聘用备案
考察合格人员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邳州市人民政府网站邳州人社局专栏”公示7个工作日。对公示期间反映的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取消聘用资格;对公示期满无异议或公示期间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招聘单位按规定与拟聘人员及时签订聘用合同,聘用期限一般不低于3年,并按照政策规定约定试用期,严格按照聘用合同进行管理。拟聘用人员与招聘单位订立3年以上(含试用期)聘用合同的,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应当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岗位要求的,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
被聘用的社会在职人员与原工作单位签有劳动(聘用)合同或各种协议的,由本人自行负责处理。
在体检、考察、公示环节因各种原因出现缺额的,在本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聘用备案后,因各种原因出现缺额的不予递补。
四、纪律与监督
应聘人员在报名、考试、考察体检过程中或聘用后查实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35号令)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五、其他事项
本公告由邳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电话:
0516-86260326 (邳州市卫健委组织人事科)
监督电话:
0516-86228578 (邳州市纪委监委派驻第六纪检监察组)
0516-86288837 (邳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附件:
1.2025年邳州市公开招聘编外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