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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明楷:法考,别浪费了法学教育资源

法律博客  · 公众号  · 法律  · 2019-08-09 1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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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方面,许多法律硕士毕业生仍然不能通过司法考试,不能进入法院、检察院工作,也不能担任律师,依然从事本科生就可以从事的工作。许多法律硕士毕业生之所以找到了工作,是基于其本科专业的优势 ,造成了教育资源的严重浪费。


另一方面,有一些法律硕士毕业生虽然通过了司法考试,进入到司法机关工作,但由于法律思维的训练时间过短,难以胜任审判、检察等工作。


因此, 笔者建议:


让通过司法考试的人作为法律硕士生进入重点法律院校学习二年半左右,使司法考试成为法律硕士的入学资格考试;通过司法考试的人员,如果要从事审判、检察、律师职业,必须进一步获得法律硕士学位。


这样可以克服上述两个方面的弊端。


我国法学教育资源的另一严重浪费现象为,司法机关、律师行业以及公司、企业等有为数太多的法学硕士与博士,而且各行各业对学位、学历的要求越来越高,一些大学招收的法学硕士、博士生越来越多。


实际上, 法律的生命在于经验、在于生活; 从事司法实务并不一定需要高学历与高学位。 只有从事教学研究的人员,才有必要攻读法学硕士与博士学位。


司法考试与法学硕士的考试同时进行,可以使法律专业本科生尽早作出选择:


如果打算以后从事法学教学研究,就攻读法学硕士与博士学位;如果打算以后从事审判、检察与律师职业,就参加司法考试,进一步获得法律硕士学位;如果打算从事其他职业,就不必攻读法律硕士与法学硕士、博士学位。


这样既可以避免教育资源的浪费,也避免了法学本科生通过司法考试后不经过司法研修就直接从事审判、检察、律师职业的现象,从整体上提高了法官、检察官、律师的素质。


这也不意味着法律专业本科生对此后的职业必须“一锤定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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