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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播电视机构自办的新媒体逐步走向升级阶段,依托传统媒体平台的内容生产优势和品牌价值影响力,在管理体制和发展战略上都做出了调整,比如从金鹰网转型而成的芒果TV。芒果TV呈现出的是“生产+运营”的全产业链模式,即内容自制和运营过程的全盘掌握。
2014
年4月,在湖南广播影视集团正式对外宣布芒果TV上线之时,就提出
基于内容的全产业链版权,打造全媒体集团。这是广电机构向全媒体集团演进升级时最清晰的核心目标。
对湖南广电来说,其媒体融合的布局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一个是平台的融合,即湖南卫视与芒果TV的融合;一个是产品的融合,即一个内容IP不同产品形态之间的融合。
湖南广电的核心优势是原创内容,是基于原创内容的IP版权,其原创优质节目在湖南卫视及地面频道播出,同时在芒果TV独播,改变了原来版权分销给其他视频网站的做法,专心做强自身的新媒体平台。
在具体的运营策略上,基于芒果生态圈所构建的IP化生存方式也在不断探索之中,以《爸爸去哪儿》为例,其衍生版权授权给了芒果传媒旗下分公司进行产业链开发,如电影由天娱传媒运作,手游由芒果互娱承担,基于家庭关系所开发的亲子智能手表“咘瓜”由芒果娱乐负责开发运作。
二、视频网站迅速崛起:
相对分离的委托运营——“分板块运营”模式
在我国,除了业务全面的影视集团,大部分的影视制作公司、省级广播电视台都在影视内容版权上采用了生产与运营相对分离的模式,即采用委托运营模式。
影视制作公司与广电机构实现“制播分离”,在影视内容的生产上面实现联合制作。在委托运营阶段,影视版权的相关邻接权成为运营的主要内容,发行权、复制权、改编权、网络播出权都需要谈判并合同签订。
以发行权为例,我国电影作品的出品单位和发行单位并不一致,出品方指影片的投资方,其有权决定拍摄影片的所有事项。发行方是指发行公司或者个人,是把电影成功推向市场的人员。基本上前者与后者是合作关系。
从网络传播权来深入分析,多数传统广电机构生产的影视内容都选择一个或多个视频网站播出,通过签订网络传播权购买合同和约定条款,向其释放线上运营权利。
诞生比较早的网站如优酷网、土豆网、搜狐视频,其早期运营方式主要是提供直播、点播、下载等服务,通过提升流量、拉动广告盈利。
随后视频网站进入野蛮生长阶段,依托四大门户网站建立起来的新浪视频、搜狐视频、网易视频、腾讯视频,其门户网站、社交平台积累的用户资源为视频业务的开展提供了丰厚的土壤。
此外,主营视频业务的优酷土豆、爱奇艺、腾讯视频的崛起,也推动了互联网视频行业的迅速成长。不只在平台的建设上,盈利方式也得到扩展,出现了贴片广告、植入广告、网游、衍生品等。
但视频网站的盈利模式仍然狭窄,免费观看传统使得付费模式推行起来比较困难。而且由于这一阶段的视频网站严重依赖版权内容购买,一些不法视频网站提供盗播盗用内、非法下载、非法直播的状况非常普遍,这些问题的出现最终导致了视频企业的优胜劣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