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曾经他向我表白过,我也拒绝了,两人又回到朋友状态,我就不太在意那件事。直到最近他又向我表白,还没放弃,我才认识到这些举动大概是与性有关的。
不过身体总是比认识更早一步,即使我不知道这与「性同意」相关,也会感到不舒服。
这是一个有关「同意」最难以言明的地带。搭肩膀,说起来不是很严重的事,但我又觉得有边界感的异性不会随意这样肢体接触。
也许下一次我会更直接地告诉他,他应该也会听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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晓华:终于,愣住的是你们,而不是我
作为一个逃避冲突的人,在年纪较小的阶段,曾经多次忍受被异性冒犯。比如刚认识的人,在公共场合轻易地就把手搭在你肩上,我只能默默忍受,等待他主动移走。
还有在工作场景中,一位合作伙伴在谈话期间突然以看手相之名摸手;甚至还有一次没能挡住一位朋友身体的逐步贴近,最后遭到强吻(对方是刚认识的朋友,同样是在餐厅这样的公共场合,非常意外)。以及还有一次,在公司的休息区,好几个人同时在场,被同事以开玩笑的姿态强行拥抱了。
从我个人经验看来,小时候因为害怕冲突,对异性的各种不够尊重举措,很难做到即时反应下的
say no,常常处于愣住或者反应不过来的状态。
等伤害发生了,才觉得,这不对啊,我怎么就忘记说不了。
甚至还有些自责,自己没保护好自己。
在毕业十几年之后,对自我的觉知更清晰,也更懂得察言观色了,能比较敏锐地把握气氛变化,提前做出判断(主要是,也不那么恐惧冲突了),我终于及时挡住了几个可能发生的性骚扰。
其中一次是和朋友吃完饭,一起在路边打车,对方可能觉得聊天氛围愉快,马上要将手搭在我的肩膀,我直接避开身体,说了一句,别。对方愣住。气氛略尴尬,但之后再也没发生过此类事件了。
还有一次是和朋友一起坐在车后座,对方将手放在我的膝盖上,我直接严肃地说,拿开。对方愣住,很尴尬地将手挪开。之后我在微信上跟对方说,以后这种事不能再发生了,我会不舒服。对方表示道歉。
希望女生们能意识到,不再害怕尴尬,因为该尴尬的不是你。
尤其是在公共场合和人多的场合,我们可能会选择相信自己是安全的,或者采用沉默的方式表示拒绝。
但很多时候,直接、干脆、有力的行动和话语,是最有效的
no ,以及你会得到一个应有的道歉。
《 道格拉斯被取消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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木
木:恋爱中的「同意」,有时是委曲求全
谈恋爱期间,男方通常是更想推进性关系的一方,有时候两人的恋爱关系或许才刚刚确认不久,这时候女方更容易面临是否要同意的问题。
我困惑:该不该那么早发生关系?如果太早,会不会让对方不珍视这段恋情?如果拒绝,会不会给对方不舒适或不愉悦的感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