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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这一场堪称中国证券史上最大的乌龙事件中利益受损的投资者,仍有部分尚在维权途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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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11月18日-19日 上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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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大证券2016年年报显示,共有502宗投资者因“816事件”而提起的民事诉讼,涉诉总金额为人民币6873万元。
截至2016年年报披露日,489宗案件已结案,由公司赔偿原告人民币4144万元。13宗民事诉讼尚未有最终审理结果,涉诉总金额为人民币261万元。其中,1宗诉讼尚未有一审判决结果,涉诉总金额为人民币9万余元;12宗诉讼的原告对一审判决结果提起上诉,涉诉总金额为人民币252万元。
梳理光大证券发布的公告,可以发现一份长长的“赔偿清单”。
2015年10月8日,光大证券公告称,法院一审判决其向六位投资者赔偿296124元。
2015年10月24日,光大证券公告称,法院一审判决光大证券向十八位投资者赔偿损失人民币666492.4元。
2015年12月4日,光大证券公告称,法院一审判决光大证券向十八位投资者赔偿损失人民币326827元。
2015年12月31日,光大证券公告称,法院一审判决光大证券向四十位投资者赔偿损失人民币4246440.7元。
2016年1月7日,光大证券公告称,法院一审判决光大证券向三位投资者赔偿损失人民币207419.8元。
2016年1月21日,光大证券公告称,法院一审判决光大证券向二位投资者赔偿损失人民币59100元。
2016年2月4日,光大证券公告称,法院一审判决光大证券向二位投资者赔偿损失人民币33703元。
2016年2月17日,光大证券公告称,法院一审判决光大证券向二位投资者赔偿损失人民币33824元。
2016年2月24日,光大证券公告称,法院一审判决光大证券向三位投资者赔偿损失人民币23934元。
而光大证券在所有的投资者索赔诉讼公告都表示,根据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
对于支持或部分支持原告诉讼请求的一审判决,光大证券将依法向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