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南京地税局得知此事后立即安排专人走访南京市建邺医院,面对面了解合并的具体情况,对涉税疑难问题解答、重要税收政策释义、涉税争议处理等方面提供意见和建议;并在第一时间梳理出合并过程中涉及的相关地方税收政策,整理出了相关税费测算方案清单数额。另外,针对南京市建邺医院房产和土地归属于国资公司南京四宜建设有限公司所有这一情况,主动请示省地税局确认,确保在税务咨询、纳税辅导等方面做好有问必答、有求必应。
“之前没有相似的案例,我们经过反复磋商,给出了相关的优惠政策。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人资产重组有关增值税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13号),纳税人在资产重组过程中,通过合并、分立、出售、置换等方式,将全部或者部分实物资产以及与其相关联的债权、负债和劳动力一并转让给其他单位和个人,不属于增值税的征税范围,其中涉及的货物转让,不征收增值税。根据《关于进一步支持企业事业单位改制重组有关契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5〕37号),对承受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或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按规定进行行政性调整、划转国有土地、房屋权属的单位,免征契税。”南京市建邺地税局政策法规科负责人说,“两家医院合并,成立一家三级公立医院,对南京河西新城发展具有重要意义,能为这项民生工程出一分力,我们感到非常荣幸。”最终,根据多方认证及测算结果,南京市建邺医院合并重组选择第一套方案,税负仅涉及土地增值税和印花税。至此,两院合并的涉税事宜才告一段落。
“在研究分析医院资产转移方式及所涉税费相关事项时,南京地税局多次与我们沟通,还组建了税后服务小分队,建立台账进行动态跟踪、全程监管,实时掌握合并后的经营情况。这使两家医院合并能够峰回路转,柳暗花明,顺利完成。”南京市建邺区国资办汤主任说。
“多亏了有税务部门的倾力支持,我们才能够及时顺利做好破产重组工作,避免了暂停上市风险。”南京市雨花台地税局政策法规科科长瞿建峰对企业进行回访时,原江苏舜天船舶股份有限公司的财务负责人沈经理由衷地感谢道。
“近年来在世界经济增长放缓的背景下,航运业迎来寒冬,受此拖累造船业也陷入困境,产能过剩导致企业订单骤降,公司陷入严重资不抵债的困境。那几年效益很差,已连续2年亏损,2014年被深交所列为*ST股,如果2016年企业不能及时完成破产重组,业绩继续亏损就要面临暂停上市风险,并极有可能产生金融风险。”沈经理回忆起那段经历不禁感慨道,作为江苏国信集团三级公司的原江苏舜天船舶股份有限公司曾经是江苏最大的国资船厂,也是中国首家进入破产程序的上市船企。为维护区域性金融安全稳定,国信集团决定同时对企业进行破产重整和重大资产重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