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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不能惩罚警察最优秀的品质:敏锐果敢——内蒙邢志强案件旁听思考(1)

天下说法  · 公众号  · 法律  · 2024-12-02 21:55

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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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似这位检察法医的怪论,并不少见,恐怕也是乌兰察布乃至内蒙古公检法错误定罪邢志强的深层原因。

1995年四子王公安局认定有原因:邢志强1995年的现场行为是敏锐果敢的,是合法的正当防卫。

性格与职业契合,才能成为一名优秀警察,邢志强的荣誉历程和庭审表现,也全面展示印证了这一点。


回看邢志强突然从英雄警察变为“杀人罪犯”,不得不提到监委某些人员的权力任性。监察体制改革后,纪委监委合署,承担起反腐重任,《监察法》根据反腐工作特点,又赋予监委极大权力。令人不安的是监委某些工作人员法治意识、法治能力与任务要求并不相符,蛮横乱为不少见。

以邢案为例,目前案件结果可以明确,2020年对邢志强以重大违法违纪进行留置,是完全错误的。猜测原因或者有二,一是某些人内心下意识对身处公安局副局长位置上的邢志强做有罪推断。在接到某商人对邢志强“非法采矿、强迫交易”的持续举报后,在“扫黑除恶”背景下,立功心切,产生“先干再说”的想法。最终却是一无所获,查出一名清官。

二是有人借强大权力,背离中央决策精神,杀良冒功。又胁迫公检法机关翻出旧案,欺骗最高检,取得追诉核准,掩盖自身错误。


幸运的是由于邢志强本人、家属以及辩护律师不懈努力,此案现在被发回重审,改判必然,无罪有望。通过旁听,安在认为庭审中的乌兰察布检法是有职业素养的,希望此案的诉讼进程和最终结果,也能纠偏该市、该自治区乃至全国检法系统的错误认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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