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桥下躲冰雹酿拥堵,紧急避险不是挡箭牌 | 新京报快评

新京报评论  · 公众号  · 时评  · 2025-05-14 18: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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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实上,“紧急避险”不是违停的挡箭牌。在危险发生时,只顾自己不管别人,在天桥下违章停车,这是一种典型的利己主义行为,于情于理于法都说不过去。对此,北京交警明确表示,遇到这种情况可以举报,若影响了交通,肯定要处罚。

根据民法典相关规定,紧急避险需同时满足多个要件,其中包括:必须是在不得已情况下采取避险措施;避险行为不能超过必要的限度,即紧急避险行为所引起的损害应轻于危险所可能带来的损害。

以此来看,为躲冰雹在桥下违章停车,显然构不成紧急避险。一方面,情况还没达到“不得已”的程度。2020年车险改革后,冰雹灾害已被纳入车损险赔付范围,投保车主不必因担心车辆损毁而冒险违停。也就是说,车主还有其他合法的、更恰当的方式来避免损失。

另一方面,在环路主路桥下停车躲冰雹,不仅导致交通拥堵,还置他人安全于不顾,所造成的损害明显更大。紧急避险应遵循公平原则和公共利益优先原则,而为躲冰雹在桥下违停的行为与此背道而驰。

可见,紧急避险的本质,是以最小代价化解危险。若避险行为本身制造了更大风险,比如让整条道路陷入瘫痪,甚至可能阻碍消防、救护等应急车辆通行,这便超越了避险的限度。而法律不会为损人利己的行为开绿灯。

极端天气下,爱护个人财产是人之常情,但不能将个人利益凌驾于公共利益之上。事发时,后方车主同样面临冰雹袭击,却因前车挡路进退两难、心急如焚;急救车辆若被堵在途中,更可能酿成无法挽回的后果。社会公德不是抽象的概念、漂亮的口号,而是藏在每一次“利己”与“利他”的抉择中。

己所不欲,勿施于人。个别车主在桥下违停躲冰雹,被困在后方的众多车主会作何感想?其实,道理没那么复杂,只需换位思考、将心比心就够了。试想,若其他车主纷纷效仿此举,整座城市的交通网络将瞬间崩溃。在极端天气多发频发的情况下,如果纵容这种利己主义之风,无疑会衍生出更大的“灾害”。

一场冰雹终会过去,但它留下的思考不应消散。极端天气也是检验城市文明的试金石。真正的文明,不在于顺境中的优雅,而在于困境中的坚守。面对冰雹,我们既要守护自己的车,更要守护共同的路。

撰稿 / 陈广江(媒体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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