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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罪认罚和法援制度被玩坏了么?

天下说法  · 公众号  · 法律  · 2025-05-19 07: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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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辩护的全覆盖原本是为了保障被告人的权利,所以对一些无力聘请律师被告人提供了指定的法律援助。但受当时司法机关指派的辩护人一方面因为并非当事人及其家属委托,不需要向其汇报工作并负责,另一方面又受委派单位及其背后的司法机关的无形压力,不敢做积极辩护。低廉的费用和与之并不匹配的工作量,也让他们没有动力去节外生枝地做有效辩护。因为“认罪认罚”、“初犯”、“从犯”、“退赃”等一套说辞足以应对有罪辩护,根本无需阅卷,所以才会出现法援律师的集体“无意见”。
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加上法援全覆盖,这两种原本保障被告人权利的制度设计,在多被告人的案件中,直接组成了对无罪辩护的被告人的大杀器。第一被告人要积极申辩,其他被告人冷漠旁观甚至背刺。第一被告人的辩护人做无罪辩护,其他辩护人的有罪辩护直接堵死了辩护的空间。对于法官而言,接受多被告人的认罪、辩护人的有罪辩护、检察机关的量刑建议,无风险。接受少数甚至唯一被告人的无罪辩护,风险大。
在认罪认罚的案件中,因为大多数被告人的不辩解,大多数辩护人的不积极辩护,导致庭审中很难形成有效的对抗,证据标准被降低,案件的疑点和问题得不到充分挖掘,冤错的空间完全被庭前已经形成的认罪协商遮蔽了。在一片沉默中,反对意见反而显得刺耳。而且,在多被告人的案件中,由于不认罪被告人及其辩护人的抵抗,也会令他们处于被额外针对乃至报复性判决的风险之中。这其实已经违背了制度设计的初衷。
在多被告人的案件中,原本可能无罪的被告人因为其不认罪,会被绝大多数同案被告人的认罪认罚所孤立,因为后者原本的量刑就不重,能以从宽的方式获得更轻缓的结果,优于积极辩解可能导致实刑。而做无罪辩护的辩护人,因为认罪认罚的被告人的辩护人,其中大部分是法援律师的掣肘,也难以拓展辩护空间,甚至可能面临背刺,获得有效结果的概率大大降低。庭审中据理力争的我们,其实内心有一种隐隐的挫败感。
为避免被投诉炒作的嫌疑,本人不针对任何具体案件,不涉及具体地名和人名,只陈述实践中的一种现象及自己的独立思考。我不否认有些制度设计的良好出发点,但会不会像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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