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栏名称: 理想聚焦
生命中总会有一束光 足以照亮前方的道路
目录
相关文章推荐
51好读  ›  专栏  ›  理想聚焦

从边陲之国,到虎狼之国,商鞅是如何做到的?

理想聚焦  · 公众号  · 公知  · 2017-06-19 16:41

正文

请到「今天看啥」查看全文




1、商鞅法家的三大政治原则


在构建法家社会关系之前,要先了解商鞅的政治哲学:铁律制人;举国体制;利出一孔。基于这三大哲学观点,商鞅的一切政治变革,都是理所应当,水到渠成。


铁律制人:是法家的道德律。在看待人与人关系方面,儒家提倡己所不欲勿施于人(银律),君子要忠恕仁义,甚至以德行感化众生(金律)。以仁义道德约束百姓,境界高远,但在战国时代,却十分不切实际。法家因此走向了另一个极端,完全抛弃仁义,从人性最恶的角度,来构建整个价值体系。君王不担心臣子不忠,而让他不得不忠;不怕万民作乱,而让其无法作乱。教化方面,选择暴力威慑而不是礼义教化,轻罪重罚,刑罚于将过。


举国体制:极端的竞争,需要极权体制。秦要争霸,那争霸必须成为举国目标。君王的理想,必须彻底贯彻在每一位国民之上。国民可能有他独有的理想:做个手艺人,演说家……但在秦国霸国梦之下,都被无情碾压。举国耕战,图强争霸,是国民不二的理想。六国之中,战争固然是常态,但能达到秦如此彻底的举国体制,或许只有赵武灵王时期的赵国吧。


利出一孔:举国体制,能调动巨大的体制力量,但力量如果分散使用,也是徒劳无功。在这一点,商鞅极富有政治远见,把举国力量,集中在耕战二事上。正所谓,不破不立,不塞不流,不止不行。对工商业极度打压,对儒生说客极尽驱赶,对诗书礼乐极数废弃,对农业和战争极端追求!


于是,造就了一个虎狼之国。


2、法家伦理是实践


圣人之为国也,壹赏,壹刑,壹教。——《商君书·赏刑》


(法家社会伦理关系)


商鞅法家的伦理实践,体现在如下五各方面。


于国:以一统六国为终极目标,举国耕战为基本国策。六国呢?有几国能做到举国体制,又能做到代有雄主,为霸业孜孜以求?


于君:王之所以成为王,不是因为仁义道德,而是君王依仗的地位权势。君王驾驭臣下,靠的是刑赏两大权柄。赏有功,诛有过。但仅做到执法贤明,还不够。春秋战国数不尽的子弑君,臣犯上。君王必须以极端的利益关系,来看待君臣、家庭关系。而法术势,就是其中的手段。


于臣:法家从来不幻想臣子会绝对效忠,它深刻地看到了臣子君王利益的不一致。臣子都有私心,只是君王把私欲控制住罢了。所以,秦国体制下,从来都是不遗余力重用人才,同时又不遗余力制衡权臣。


于民:秦国对待民众,是极为粗暴的驱使。秦国的目的,从来不是经世济民,而是王霸之业。为了提高百姓之间的行政效率,商鞅强行改变秦国风俗,让兄弟分家,增加生产;让乡邻连坐,相互监督。对于百姓而言,帝国只留有一个上升空间,就是军功爵。无功不封爵,帝国的社会等级,全然和战争关联了起来。







请到「今天看啥」查看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