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变更索赔
是合同履约过程中不可避免的环节,也因项目的
不可预见性
,导致纠纷频发。
以最常见的
设计变更
举例,业主临时要求增加楼层高度,导致结构加固费用激增,但合同中未明确此类变更的计价方式,就会引发纠纷。
而要处理此类纠纷,不但要求律师
精通由工程量、工艺、材料引发的工程造价
问题,还要
了解索赔过程中所需的证据和诉讼依据
,要求不可谓不高。
本期授课的
裴德伟
律师恰恰两者兼而有之。
不但是一级建造师,还有丰富的工程建设全过程签证与索赔经验,能从办案律师角度出发,提供可落地的变更索赔实操方案。
——索赔依据做了哪些变化?
2024 年 12 月30日,住建部对现行《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进行修订,新标准涉及
计量计价方法、风险分担机制、合同价款调整规则、措施项目计价、投标限价与投标报价
等各个方面。
这些修改
不但
对造价进行了明确规范
,
更与索赔依据息息相关。
例如,以往在工程结算时,事关
总价合同
与
单价合同
的计算基本属于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的状态,此次新标准不但对单价合同工程变更的价款计价方式进行了规范,同时又新增了总价合同工程量变更的计价方法,这就为律师计算费用时提供了法律依据。
其中
工期索赔标准
尤为值得关注。
新标准8.11.7规定:计算工期延误(或延长)及其引起的索赔费用时,索赔工期所对应的工作应是关键线路上的工作……
这意味着,在变更索赔时,承包人需提供对应的签证,以
证明临时变更的工作是关键线路上的工作
,否则就很难得到司法支持。
新标准还有哪些核心条款进行了变化?与变更索赔紧密相关的内容又有哪些?这是本期课程会系统告诉大家的。
——具体索赔时要注意什么?
由于建设工程长周期、多变化,促使律师想要成功索赔势必要进行全流程管理。一方面需要律师协助施工企业从投标阶段和合同谈判阶段就做好
变更
索赔统筹策划工作
;同时还要有意识地收集
施工过程资料等相关证据资料
,并与
监理、设计、发包人进行充分沟通。
条款层面:
律师需就
工程变更的主体、范围、程序、执行进行审查
,那么在具体审查时需关注哪些重要条款?当与约定不符时又该如何处理?
程序层面:
承包人应在收到变更指示后14 天内,向监理人提交
变更估价申请。
该申请书需涵盖哪些内容?发包人逾期未完成审批或者未提出异议的法律后果又是什么?
证据层面:
承包人要为自己的
索赔诉求整理哪些证据?
比如赶工费的索赔(加班费+设备进出场费+管理费+工器具的摊销费等),除了常见的赶工指令,针对额外费用的证明材料又有哪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