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编者按:
近期,省食药监局组织抽检蔬菜制品、水果制品、水产制品、饮料等4类食品67批次样品,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55批次,不合格样品12批次。抽检的水产制品共6批次,全部不合格。
本次抽检总体情况为蔬菜制品30批次,不合格样品4批次;水果制品30批次,不合格样品1批次;水产制品6批次,不合格样品6批次;饮料1批次,不合格样品1批次。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个别项目不合格,其产品即判定为不合格产品。
(一)大庆家牌食品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大庆家牌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家牌酸菜,苯甲酸及其钠盐检出值为0.13 g/kg。标准规定为不得使用。检验机构为黑龙江省华测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二)黑龙江凯玛特超市有限公司光明城分公司销售的标称黑龙江省伊春市森源山特产食品加工厂生产的猴腿,二氧化硫检出值为0.132 g/kg。标准规定为≤0.1 g/kg。检验机构为黑龙江省华测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三)大商集团七台河新玛特购物广场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黑龙江田苗农产品加工有限公司生产的盐水腌渍菜,二氧化硫检出值为0.213 g/kg。标准规定为≤0.1 g/kg。检验机构为黑龙江省华测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四)佳木斯容祥商贸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哈尔滨市道外区丰源蔬菜加工部生产的董妈妈酸菜,二氧化硫检出值为0.270 g/kg。标准规定为≤0.1 g/kg。经辖区局调查,该批次产品不是哈尔滨市道外区丰源蔬菜加工部生产,系假冒产品。检验机构为黑龙江省华测检测技术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