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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写深圳市二手房买卖合同第一条注意事项

周律说房市  · 公众号  ·  · 2018-05-02 19: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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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房地产用途分为住宅、办公、商业,填写时可以很直观判定所购买房产的性质是住宅类还是其他,这关系到学位、贷款及纳税问题。


单身公寓、宿舍、单身宿舍、别墅一般认为属于住宅性质,受限购限贷政策影响,具体到某一楼盘还需买受人自己向登记中心落实。


在学位问题上,根据2014年《深圳市城市规划标准与准则》:“商务公寓属办公类建筑,不提供学位配套”。单身公寓、宿舍、单身宿舍是不是按照住宅对待每年均有争议,依据罗湖区的最新意见这些类住宅可申请学位。 首先,按照罗湖区的学位申请政策,“居住用地/单身宿舍” 可以申请公办学位。其次,产权证明用途为“单身公寓”、“单身宿舍”的,可提供市产权登记中心出具的《不动产权资料电脑查询结果表》,如查询结果显示房屋用途为“住宅”,申请学位时视为住宅类商品房;《不动产权资料电脑查询结果表》显示房屋用途为“公寓”或“宿舍”,但土地用途显示为“住宅”、“居住”或“商住”,使用年限为70年的,申请学位时也视为住宅类商品房;《不动产权资料电脑查询结果表》显示房屋用途为“公寓”或“宿舍”,土地用途显示为“工业”、“办公”、“工厂”或“商业”的,申请学位时视为特殊房产。罗湖区教育局信访回复。


3.商务公寓的纳税问题,一度盛传深圳商务公寓土地增值税核定征收率标准由之前的5%上调为10%。而深圳市地方税务局则通过媒体辟谣称,深圳个人转让非住宅类存量房土地增值税的核定征收率没有变化,商务公寓仍然是按照5%征税,即:商务公寓核定土地增值税=(过户价-增值税)×5%。之所以传出商务公寓税率调整是很多人没厘清地块属性所导致,地块开发属性为商务公寓的,其土地增值税一直是保持在5%,并没有变化;最近一些年兴起的,伪商业公寓,即由工业用地、商业用地等转为商务公寓的,其费率才是10%。但是我个人认为政策问题变化很快,还是要小心为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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