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中国为全球减贫作出重大贡献。按照现行农村贫困标准测算,从
1978
年到
2016
年,全国农村贫困人口减少
7.3
亿,贫困发生率从
1978
年的
97.5%
下降至
2016
年的
4.5%
。按照每人每天
1.9
美元的国际极端贫困标准,根据世界银行发布的最新数据,
1981
年至
2013
年中国贫困人口减少了
8.5
亿,占全球减贫总规模的
69.3%
,为全球减贫作出重大贡献。联合国开发计划署
2015
年发布的《联合国千年发展目标报告》明确指出,“中国在全球减贫中发挥了核心作用”。中国精准扶贫的新理论、新实践也为全球减少贫困提供了中国范例。
二、贫困地区农村居民收入保持快速增长,增速持续高于全国农村平均水平
收入保持快速增长。
2016
年,贫困地区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8452
元,名义水平是
2012
年的
1.6
倍;扣除价格因素,实际水平是
2012
年的
1.5
倍。
2013-2016
年贫困地区农村居民人均收入连续保持两位数增长,年均名义增长
12.8%
,扣除价格因素,年均实际增长
10.7%
。其中,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8355
元,是
2012
年的
1.65
倍;扣除价格因素影响,实际水平是
2012
年的
1.52
倍,是
2010
年的
2
倍,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农村居民收入提前实现翻番目标。
图
4
2013-2016
年贫困地区农村居民收入增长情况
收入增速持续高于全国农村平均水平。
2013-2016
年,贫困地区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年均实际增速比全国农村平均水平高
2.7
个百分点。其中,集中连片特困地区年均实际增长
10.5%
,比全国农村平均水平高
2.5
个百分点;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年均实际增长
11.1%
,比全国农村平均水平高
3.1
个百分点。
与全国平均收入水平差距不断缩小。
2016
年贫困地区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是全国农村平均水平的
68.4%
,比
2012
年提高了
6.2
个百分点。其中,集中连片特困地区是全国农村平均水平的
67.5%
,比
2012
年提高
5.8
个百分点;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是全国农村平均水平的
67.6%
,比
2012
年提高
7.0
个百分点。
持续增收能力不断提高。农村居民就业机会增多,工资性收入占比提高。
2016
年贫困地区农村居民人均工资性收入
2880
元,与
2012
年相比,年均增长
16.5%
,占可支配收入的比重为
34.1%
,比
2012
年提高
4.1
个百分点。对传统农业依赖下降。
2016
年贫困地区农村居民人均经营净收入
3443
元,与
2012
年相比,年均增长
8.3%
,保持稳定增长,但一产经营净收入占比与
2012
年相比下降
13.9
个百分点。农村居民收入来源日益多元化。
2016
年贫困地区农村居民人均财产净收入和转移净收入分别是
107
元和
2021
元,与
2012
年相比,年均分别增长
17.1%
和
16.9%
,占可支配收入的比重为
1.3%
和
23.9%
。
三、贫困地区农村居民生活消费水平持续提高,质量不断改善
消费保持较快增长。
2016
年贫困地区农村居民人均消费支出
7331
元,与
2012
年相比,年均增长
11.7%
,且连续四年保持两位数增长,扣除价格因素,年均实际增长
9.6%
。其中,集中连片特困地区农村居民人均消费支出
7273
元,年均名义增长
11.7%
;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
9.6%
;扶贫开发重点县农村居民人均消费支出人均
7260
元,年均名义增长
11.9%
,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
9.8%
。
图
5
2013-2016
年贫困地区人均消费支出增长情况
消费结构明显优化。吃饭穿衣支出占比下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