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观点总结
江苏省医保局根据挂网价格与预警基准的倍数差异,实施“红黄双色四级”预警分级标识。针对药品交易价格进行明确规定,并公开征求关于完善药品挂网政策的意见。江苏的挂网规则与5省挂网共识主体内容一致,但在某些细节上有所不同,比如价格规定更加细致,还针对特医食品和中药配方颗粒做出相应规定。
关键观点总结
关键观点1: 红黄双色四级预警分级标识
价格高于预警基准的不同倍数,会有不同的预警标识,包括红色预警和黄色预警。红色预警标识根据不同倍数又分为★★★、★★、★三个等级。这些预警标识会直接影响药品的交易资格和采购情况。
关键观点2: 药品挂网价格规定
江苏对药品的挂网价格有明确的规定,包括与同类型药品的价格比较、最高零售限价、省级挂网低价等多种比较对象。新批准注册的药品也有相应的挂网规则。
关键观点3: 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和中药配方颗粒的规定
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的申报价格应不高于全国市场最低销售价。中药配方颗粒的申报价格需满足多个条件,包括不高于省级挂网低价、省内三级公立医疗机构采购最低价等。
关键观点4: 公开征求意见
江苏省医保局发出关于公开征求《关于完善药品挂网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时间从2025年6月16日至6月20日。
正文
,而是“申报价格还应与供应当地定点民营医院价格保持相当,与当地社会药店零售价格和互联网售药平台“即时达”价格保持相当。”
在“生物类似药不同厂牌差价比价要求”的“与原最高零售限价的差价比价要求”方面,明确规定:
申报药品有原物价部门制定的最高零售限价(规格包装不同的按差比价规则换算)的,申报价格与原物价部门制定的最高零售限价相比,如出现价格上涨的,应提供成本构成表和价格合理性说明,
并对推动挂网价上涨的成本因素作重点说明,且涨幅不得超过 3 倍。
在“国家谈判药品及竞价准入药品”方面,还是沿用江苏的老规矩:
协议期内国家谈判药品,按国家有关规定挂网并予以“
GJTP
”
标识。协议期内国家谈判药品的同通用名药,申报挂网价应不高于国家谈判药品的支付标准,并予以“
GTFZ
”标识。
通过竞价纳入国家医保目录的药品中,参与现场竞价且挂网价格不高于竞价准入支付标准的,标为“
GTJJA
”;未参与现场竞价但挂网价格不高于竞价准入支付标准的,标为“
GTJJB”
;
参与现场竞价但挂网价格高于竞价准入支付标准的,标为“
GTJJ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