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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环境保护部在京部属单位拟接收毕业生情况公示
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要求,现对我部在京部属单位2017年拟接收聘用的高校应届毕业生进行公示。
公示时间:2017年9月15日至9月22日
监督电话:(010)66556170、66556182
监督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高校毕业生接收管理工作监督邮箱:[email protected]
环境保护部行政体制与人事司
2017年9月15日
2017年环境保护部在京部属单位拟接收毕业生情况公示
序号
|
二级(三级)单位
|
姓名
|
性别
|
学历
|
毕业学校
|
专业
|
1
|
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
|
郑颖娟
|
女
|
博士研究生
|
中国科学院大学
|
环境学
|
2
|
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
|
王琛
|
男
|
博士研究生
|
北京大学
|
环境科学类其他专业
|
3
|
中日友好环境保护中心
|
张翼飞
|
男
|
博士研究生
|
北京大学
|
地理学
|
4
|
中日友好环境保护中心
|
赵晓艺
|
女
|
硕士研究生
|
厦门大学
|
传播学
|
5
|
中日友好环境保护中心
|
黄争超
|
女
|
硕士研究生
|
北京大学
|
环境科学类其他专业
|
6
|
中日友好环境保护中心
|
郑磊
|
男
|
博士研究生
|
北京师范大学
|
环境科学类其他专业
|
7
|
中日友好环境保护中心
|
吴艺楠
|
男
|
硕士研究生
|
北京师范大学
|
环境科学类其他专业
|
8
|
中国环境报社
|
邓玥
|
女
|
硕士研究生
|
中国传媒大学
|
传播学
|
9
|
中国环境报社
|
牛秋鹏
|
男
|
硕士研究生
|
中国传媒大学
|
新闻学
|
10
|
中国环境出版集团有限公司
|
张月
|
女
|
硕士研究生
|
北京林业大学
|
环境工程
|
11
|
中国环境出版集团有限公司
|
李雪欣
|
女
|
博士研究生
|
中国人民大学
|
考古及博物馆学
|
12
|
环境保护部核与辐射安全中心
|
刘希瑞
|
女
|
硕士研究生
|
西安交通大学
|
热能核能类其他专业
|
13
|
环境保护部核与辐射安全中心
|
米宇豪
|
男
|
博士研究生
|
清华大学
|
热能核能类其他专业
|
14
|
环境保护部核与辐射安全中心
|
沈杰
|
男
|
博士研究生
|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
|
原子核物理学及核技术
|
15
|
环境保护部核与辐射安全中心
|
高远
|
男
|
本科
|
哈尔滨工程大学
|
核技术与核工程
|
16
|
环境保护部核与辐射安全中心
|
耿玉浩
|
男
|
硕士研究生
|
清华大学
|
热能核能类其他专业
|
17
|
环境保护部核与辐射安全中心
|
李翀
|
女
|
本科
|
哈尔滨工业大学
|
英语
|
18
|
环境保护部核与辐射安全中心
|
荆茂林
|
男
|
硕士研究生
|
西安交通大学
|
核技术与核工程
|
19
|
环境保护部核与辐射安全中心
|
许艺萱
|
女
|
硕士研究生
|
中国人民大学
|
法学
|
20
|
环境保护部核与辐射安全中心
|
章慧群
|
女
|
本科
|
北京化工大学
|
财务会计
|
21
|
环境保护部核与辐射安全中心
|
丁雪峰
|
男
|
硕士研究生
|
中山大学
|
热能核能类其他专业
|
22
|
环境保护部核与辐射安全中心
|
张洁
|
女
|
博士研究生
|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
|
物理学类其他专业
|
23
|
环境保护部核与辐射安全中心
|
许鑫
|
男
|
硕士研究生
|
华北电力大学
|
热能核能类其他专业
|
24
|
环境保护部核与辐射安全中心
|
杨博
|
男
|
博士研究生
|
中共中央党校
|
科学技术哲学
|
25
|
环境与经济政策研究中心
|
刘越
|
女
|
博士研究生
|
西北农林科技大学
|
农业经济管理
|
26
|
环境与经济政策研究中心
|
郝亮
|
男
|
博士研究生
|
中国科学院大学
|
管理科学与工程
|
关于举办2017年第十三期全国环境监察干部岗位培训班的通知
山西省环境保护厅: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环境监管执法的通知》(国办发〔2014〕56号),切实提高环境监察执法人员职业素养和业务水平,整体提升环境执法队伍综合素质和能力,根据《全国环境监察系统2015—2017年干部教育培训实施方案》(环办函〔2015〕785号)要求和《环境保护部2017年度培训计划》安排,我部决定举办2017年第十三期环境监察干部岗位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时间
2017年9月23日至29日(23日报到,29日返程;9月18日报名截止)。
二、培训地点
山西省职工活动中心(地址:山西省太原市肖墙路51号,电话:0351-5260166)。
三、培训对象
山西省环境监察总队干部、地市环境监察机构负责人和县(区)环境监察机构主要负责人,约130人。
四、培训内容
新污染环境犯罪司法解释;环境监察稽查;重点行业污染防治现场检查;依法执法基本要求和环保法律法规;污染源自动监控;环境行政处罚案例展评等。
五、有关要求
(一)请山西省环保厅统一组织参训人员通过全国环境监察队伍管理系统报名。参训人员应符合培训对象要求,2015—2017年已参加过国家级培训的人员不得报名。
(二)参训人员应严格遵守培训班管理规定、结业考试纪律,服从带班人员管理。违反上述要求的,将视情况给予参训人员取消培训资格、通报批评。
(三)请参训人员携带一寸免冠近照一张,报到时交会务组,考试合格后办理证件;另请随身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在报到和结业考试时备用。
(四)参训人员往返交通费用由所在单位承担,培训费(含食宿费)由我部承担。
(五)培训班不安排接送站,请自行抵达培训地点。
(六)培训班由我部环境监察局主办,宣传教育中心承办,山西省环境监察总队协办。
(七)培训班将开展环境行政处罚案例展评活动,报名时请提交1份参训学员参与办理的环境执法案例材料(含完整卷宗),并于2017年9月19日前将案例材料电子版(含完整卷宗扫描件)报送至[email protected]。
六、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一)环境保护部环境监察局 杜志强、杨蕾
电话:(010)66556434、66556451
(二)环境保护部宣传教育中心 刘东雷、李云海
电话:18561198338、13601285910
(三)山西省环境监察总队 朱瑞军
电话:13834246514
(四)山西省职工活动中心 郭丽娟
电话:13803450339
附件:典型案例封面
环境保护部办公厅
2017年9月13日
抄送:环境保护部宣传教育中心。
关于更新环境保护部财务监管中介机构备选库的通知
机关各部门,各派出机构、直属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财务监管方面中介机构的使用和管理,切实提高监督管理和审计质量,确保财政资金使用和国有资产安全,经专家评审,现对《关于加强环境保护部财务监管方面中介机构使用管理的通知》(环办函〔2015〕2012号,以下简称2012号文件)附件1“环境保护部内部审计会计师事务所备选库(2015—2018年)”进行更新,附件2、3不变。此次更新的备选库包括10家会计师事务所、5家资产评估事务所、7家工程造价咨询公司和5家管理咨询公司(详见附件)。
请各部门、各单位严格遵守2012号文件及相关规定,结合工作需求,合理选择中介机构。
附件:环境保护部财务监管中介机构备选库
环境保护部办公厅
2017年9月11日
来源:环保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