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栏名称: 甘肃高院
权威发布甘肃法院司法动态、审判信息,提供诉讼服务,普及法律知识。
目录
相关文章推荐
甘肃高院  ·  “工伤赔偿+当场履行+行政撤诉+民事撤诉” ... ·  9 小时前  
甘肃省司法厅  ·  【思想引领 ... ·  昨天  
甘肃省司法厅  ·  经济随笔丨“两重”建设为什么如此重要? ·  2 天前  
51好读  ›  专栏  ›  甘肃高院

创新执行模式 破解“最后一公里”难题

甘肃高院  · 公众号  · 甘肃  · 2025-06-02 10:56

正文

请到「今天看啥」查看全文






执前督促效果好



“您好,这里是会宁县法院执行局,我们收到了某银行提交的执行立案申请……”执行法官查阅执行立案申请材料时,主动向执行申请书中列明的被执行人拨打的电话。


这是一起借款合同纠纷案件。2018年9月10日,被告张某向某银行借款50000元。双方签订借款合同,合同中双方对权利义务进行了明确约定,某银行按合同约定履行了交付借款义务,该笔借款到期,张某偿还了部分借款后,对剩余借款本息未按期清偿,某银行提起诉讼。经法院调解,双方达成了调解协议,但张某仍未按期履行还款义务,某银行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法官查阅立案申请后,发现被执行人张某完全具备足额履行能力,于是及时打电话联系,督促其履行法院生效裁判文书确定的还款义务。经督促,张某全额交纳执行案款41798.79元及相应逾期利息。至此,双方诉讼纠纷彻底解决,案件圆满执结。


执行法官对被执行人明显具有履行能力的案件进行提前介入,通过释法明理,督促被执行人主动履行义务,既节约诉讼成本和司法成本,又保障了胜诉当事人权益得到及时兑现,真正实现案结事了。




执行回访促履行



“您好,是陈某吗?我是会宁县法院的执行干警,你与某银行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约定的还款时间马上就到期了,请及时履行还款义务。”执行干警通过电话督促被执行人陈某。


陈某向某银行借款120000元,双方签订《个人借款/保证担保合同》,因陈某未按期履行还款义务,某银行诉至法院。经审理,法院依法判决陈某偿还某银行借款本息,后陈某仍未按期偿还,该银行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受理后,执行法官认真梳理卷宗,分析双方当事人的争议焦点,为尽快实现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化解当事人矛盾,执行法官组织双方进行协商解决,双方自愿达成和解协议,案件顺利执结。但为了保障和解协议按时履行,执行干警在还款日前多次主动通过电话督促陈某,经过多次回访督促,陈某如期履行了全部还款义务。







请到「今天看啥」查看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