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观点总结
该文章是关于呼和浩特经济技术开发区沙尔沁镇至盛乐机场公路项目涉及中此老村、西此老村集体土地、房屋及其他附着物的征收补偿方案。涉及土地征收的范围和对象,以及征收补偿的主体和实施机构等。
关键观点总结
关键观点1: 征收范围
沙尔沁镇至盛乐机场公路项目沿线涉及的集体土地及房屋等附属设施,最终范围以《土地勘测定界报告》为准。
关键观点2: 征收补偿主体和实施机构
征收主体为呼和浩特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实施单位为沙尔沁镇人民政府。
关键观点3: 征收补偿原则
征收补偿坚持依法、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采取货币补偿的方式。补偿方式包括宅基地和房屋的补偿,以及地上附属设施的补偿。
关键观点4: 房屋征收补偿方式
按照宅基地实有建筑容积率进行补偿,包括具有居住条件的房屋、不具备居住条件的房屋、仅有墙体未封顶的院落、仅有地基的院落、棚圈和厂房等。同时,按照证明载明的面积或认定的面积给予村集体补偿。
关键观点5: 其他补助奖励
包括搬迁补助费、装修补偿费和奖励费等。在规定期限内签订房屋补偿协议的可获得奖励。
正文
二、征收补偿主体和实施机构
(一)征收主体:
呼和浩特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二)实施单位:
沙尔沁镇人民政府。
三、征收补偿原则
(一)
征收补偿坚持依法、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采取货币补偿的方式。
(二)
征收房屋实行房地分离、以地为主的补偿方式,以2025年3月1日前建成院落及房屋为实际征收补偿标的。
(三)
本方案所称建筑容积率指宅基地上房屋建筑总面积与宅基地面积之比。宅基地占地面积均按照600平方米计算容积率。
(四)
征收房屋以《村镇房屋所有权》、《集体土地使用权》及其他能够证明房屋所有权合法性的相关材料为依据,给予补偿。
1.持有《村镇房屋所有权证》、《房屋所有权证》或持有《土地使用证》的,按其载明的相关面积给予补偿。
2.由于客观原因,被征收人未取得上述[条款1]所列证件的,或者证明材料不全的,以中此老村、西此老村委会(以下简称村委会)出的手续并经村委会和沙尔沁人民政府确认后为依据给予补偿,补偿协议签订后,以上所有相关手续、证件全部收回。
3.其他原因无法认定的,指挥部集体研究决策。
(五)
擅自改变土地或房屋使用用途的,征收时仍按原批准使用用途给予补偿。
四、房屋征收补偿方式
经前期摸排,结合该区域的实际情况,按照以下标准给予货币补偿(不进行回迁安置),被征收房屋货币补偿价格由被征收房屋建筑重置成本价结合建筑容积率和被征收房屋宅基地征收补偿两部分组成。
(一)宅基地最高上限按照600平方米计算容积率,房屋补偿价格依容积率区间分别按以下标准进行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