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栏名称: 上海书评
纽约有The New York Review of Books,伦敦有London Review of Books,上海怎能没有Shanghai Review of Books?
目录
相关文章推荐
十点读书  ·  为什么普通家庭的存款,很难超过 30万? ·  23 小时前  
蓝钻故事  ·  特朗普来电透露出的重大信号 ·  2 天前  
新京报书评周刊  ·  “喵星人”为什么对人类喵喵叫?据说是在训练照顾者 ·  5 天前  
51好读  ›  专栏  ›  上海书评

樊一江读《语境中的法学家》|用心灵的秩序对抗世界的复杂

上海书评  · 公众号  · 读书  · 2024-10-01 11:31

正文

请到「今天看啥」查看全文


充满无数瞬间与变化交织的人生,何其相似于卡尔维诺笔下的草坪。我们又该如何把握一个人的一生呢?某些决定或行为究竟是杂草还是秀草?流逝的光阴最终会凝结成何种形态?又或者是如网络上盛行的宣传语所说,人生不过几个瞬间?复杂性与一般性的张力由观察对象蔓延到作为观察者的自身,使其不仅是学术命题,也是带有伦理属性的意义问题。我们或熟悉或陌生的角色在特文宁的人生过往中粉墨登场,一同串联起二十世纪五十年代以来法理学的发展和法学教育的变革。作为一本具有自传属性的作品,特文宁在书中没有自居高位进行说教,而是以幽默诙谐的文风,真诚地与每一位希冀从他那里有所收获的读者展开对话,坦率地公开他在复杂性与一般性之间辗转腾挪的慎思与困惑。这些根源于岁月沉淀的回顾,使得本书远不止于一本轶闻录和一本严肃的法理学著作。
一本轶闻录
让我们从最轻松的话题开始吧。不得不承认,大部分法理学专业的读者与我一样,打开这本书的最初原因可能都是为了探寻熟知的大师们的八卦故事。好在特文宁精湛的文笔足以满足我们的窥探欲,并或多或少改变或强化了我们对他们的固有想象。比如德沃金(Ronald Dworkin),特文宁描述下的他就和我们所想象的一般高傲又智慧过人,善辩但又带着些许独断。特文宁自述曾多次尝试让他接纳自己的想法,但却屡屡受挫,并最终意识到德沃金是一个糟糕的聆听者。这并不意味着他是一位偏执的学者,事实上,为了更好地进行论战,德沃金会专门去学习经济学等一系列他的对手们所推崇的理论。只不过他对论辩的热情使得他总是自觉或不自觉地将讨论转移到自己的主张上。可即便如此,特文宁依然无法否认他从德沃金身上收获的启发,并用一句反问句盛赞了他的才华与影响——“谁又能回避这一点呢?”
相较于总是擦肩而过的德沃金,特文宁与麦考密克(Neil MacCormick)则更为投缘。其人的严谨与审慎更是体现在了字里行间。麦考密克因其严格的教学态度而被称作是“疯狂的苏格兰人”,彼时牛津盛行的“摘录教材”式作业,被麦考密克视作抄袭。这份严格同样体现在麦考密克个人身上。致力于民族政治运动的他,始终审视着参与者视角与观察者视角的区分,并因此不停地徘徊在哈特与德沃金的主张之间。他虽然曾发展出研究者视角,亦即不投身于社会实践,仅理解实践中参与者的态度和观点,然而伴随着对政治活动更大程度的参与,麦考密克不断地倾向于德沃金的立场,致使他常常对着镜子自问:“我真的是个实证主义者吗?”麦考密克的经历似乎也预示了实证主义法学屡遭批评为脱离法学实践的现状。
不过这些瞬间绝对不足以概括一个人,真实的人总是复杂的。我们能看到大名鼎鼎的哈特(H. L. A. Hart)学究气十足的一面:这位法理学巨擘在讲座时不断拉扯自己的袜子,最后整个身体伏在讲台上消失不见,只剩下声音继续;看到哈特极具政治手腕的一面:他利用法理学讲席教授的身份,改变法理学考试规则,增加他所倡导和认可的“新式”法理学问题;看到哈特恃才傲物的一面:将自己的同事贬损为没有尊严且失败的出庭律师;也看到哈特自我反思与意气用事的一面:他曾对自己器重的学生特文宁坦言,《法律的概念》是一本“糟糕的作品”,却在特文宁批评其进路可能导致法理学变得狭隘且晦涩时大发雷霆,自此与特文宁心生嫌隙。
另一位体现出此种复杂性的法学大家是卢埃林(Karl N. Llewellyn)。作为美国法律现实主义运动的旗手,我们印象中的卢埃林锐利雄辩,充满激情,威廉·费什(William Fisher)教授评价他傲慢又固执己见,常因为酗酒与同事、领导发生冲突 The Canon of American Legal Thought , Princeton University Press, 2006, pp. 132, 135) 。他与庞德(Roscoe Pound)教授之间广为人知的论战、一战中的参战经历及所获的铁十字勋章,以及那部被誉为“一个人的商法典”的《统一商法典》,无不为他的传奇色彩增添一笔。然而,在特文宁的印象中,卢埃林更像是一位循循善诱的导师。当特文宁通过一篇论文展示了自己对概念分析工具的熟练掌握与狂热追求时,卢埃林特意买了一本关于哥特式建筑的书送给他。书中有一些作品令人震撼,毫无疑问是艺术品,而另一些虽然在技术上精细,却缺乏艺术价值。卢埃林告诉特文宁,那些缺乏艺术价值的作品,正是由于使用了凿子这一新工具而导致的。卢埃林的隐喻意在提醒特文宁:他发现了概念分析这一新工具,但却过于沉迷并过度使用了它。从那时起,特文宁成为了卢埃林的门徒,而卢埃林始终挂念的“牵动数十万人心的法理学”也成为了特文宁发展自己法理学的方向。
通过特文宁的回忆,太多法理学往事的碎片被揭示出来。我们得以从一个更加立体的视角,审视那些学术主张迥异的法学家们背后更为鲜活的面貌。这些片段虽然不足以让我们对其中任何一人下定论,但足以打破他们在教科书中仿佛依次登场的刻板形象。诚然,钱锺书先生曾打趣道,鸡蛋好吃,何必非要认识下蛋的鸡。然而,或许只有了解了鸡的情况,才能判断这枚鸡蛋更适合煎炒还是蒸煮。同样道理,若要充分理解这些对当代法理学研究产生深远影响的思想家,并进一步推动当下法理学的发展,就不能忽视他们所处的境况。此即“语境中的法学家”。通过拼凑他们所贡献的碎片,我们模模糊糊地看到了一个名为“法理学”的江湖。经此,本书也从表面的“看热闹”过渡到了“看门道”的阶段。
一本严肃的法理学著作
我国法理学学科的奠基人沈宗灵先生在《现代西方法理学》中指出,在较通常的意义上,法理学(jurisprudence)指的是法律基本理论,关于法律的性质、目的、为实现那些目的所必要的(组织上的和概念上的)手段、法律时效的限、法律与正义和道德的关系,以及法律在历史上改变和成长的方式 (沈宗灵:《现代西方法理学》,北京大学出版社,1992年,第1页)






请到「今天看啥」查看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