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就在一周前,国家卫生健康委党组书记、主任雷海潮在《旗帜》杂志发表了《以基层为重点加快建设分级诊疗体系 为群众提供就近就便系统连续的卫生健康服务》的文章。原文写道:“不同医疗机构之间的转诊难是影响群众看病就医感受的一件烦心事……影响群众看病就医感受的另一件烦心事是不同医疗机构、不同地域之间的医疗服务不共享。”
今日下发的两份文件,可以视作对老百姓看病两件“烦心事”的最新回应。两份文件都提出了阶段性目标、主要任务以及具体措施等。
推进检查检验结果互认是提升首诊和转诊服务效率的关键保障,信息化平台和医联体机制为两者提供了共同的技术和组织支撑。
进一步推进医疗机构检查检验结果互认
对于检查检验结果互认,《指导意见》给出了三阶段目标和三项具体举措。
到2025年底,
各紧密型医联体(含城市医疗集团和县域医共体)实现医联体内医疗机构间全部项目互认,各地市域内医疗机构间互认项目超过200项。
到2027年底,
各省域内医疗机构间互认项目超过300项;京津冀、长三角、成渝等区域内医疗机构互认项目数超过200项。
到2030年,
全国互认工作机制进一步健全完善,检查检验同质化水平进一步提高,结果互通共享体系基本建立,基本实现常见检查检验结果跨区域、跨医疗机构共享互认。
为实现以上三阶段目标,《指导意见》旨在通过政策优化、技术支持和组织保障,逐步实现医疗检查检验结果的跨机构共享互认,
制定项目清单:制定发布互认项目清单、医疗机构清单和“负面清单”,明确可互认项目及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