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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磅丨私募股权投资企业将获税收支持,VC迎来政策红包,7月1日开始实施(附财政部通知全文)

法询科技  · 公众号  · 金融  · 2017-05-03 2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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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声明 | 本文解读部分作者金融监管研究院研究员许继璋; 欢迎个人转发 ,谢绝媒体、公众号或网站未经授权转载。

5月3日,财政部发布《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创业投资企业和天使投资个人 有关税收试点政策的通知》 财税〔2017〕38号,对创业投资企业、天使投资个人投资初创科技企业的,在满足优惠条件的情况下,根据不同的情形可以享受70%抵扣额度。

下表概括了该政策的主要内容:

另外,文件对何为创业投资企业、天使投资个人以及初创科技企业的条件作了明确规定,其中创业投资企业在中基协或者发改委中任一地方取得备案均可。

对于投资方式,从文件的内容来看,仅限于以现金支付的股权投资(增资),且不包括对存量股权的受让,抵扣额度也仅限于实缴投资。

从优惠政策来看,公司制创业投资企业在投资满两年时,符合条件的直接可以按照70%的股权投资额抵扣应纳税所得额,而有限合伙制的法人合伙人、个人合伙人,以及天使投资个人虽然也能按照70%的额度抵扣,但是抵扣的额度仅限于从合伙创投企业分得的所得或者股权转让的应纳税所得额。从这个角度而言,这一政策对公司制创业投资企业而言更“优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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